10月6日15时30分,
珠海市气象台发布
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
据珠海市气象台消息,
今天(10月7日)早晨,
珠海市气温一度跌至24℃。
受东北气流影响,
预计未来几天珠海市晴朗干燥,
早晚清凉。
珠海市气象台提醒,
森林火险等级高,
请注意城市和森林防火。
珠海市政府已于近日发布
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
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区域
禁止做这些事。
珠海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珠府函〔2020〕184号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一、禁火期: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在禁火期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或违法用火行为,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部门报告。
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110。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由于珠海市已进入森林禁火期,
记者走访发现,
梅华路旁的山猪坑路口、
梅华路沿线白沙岭、
石溪公园、名仕园等几处登山口,
均启动了检查岗,
市民扫码或手工登记实名信息,
经检查没有携带火种后,
才可登山。
进山群众自觉登记或扫码打卡,完成个人信息上报。
此外,
记者从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处了解到,
10月1日0时至6日10时,
珠海全市共接报火警及各类险情40余起,
经及时处置无人员伤亡,
未发生灾害影响。
在山西“10.1”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立即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珠海市3家封闭式冰雕冰雪场馆立即关停,
分别为香洲区圆明新园1处、
高栏港区海泉湾1处、
横琴新区长隆海洋王国企鹅馆1处。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转发提醒!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