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建设局获悉,2025年第二季度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受理工作已完成,经核查,3位人才符合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到期第二个月停发购房补贴。人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期末评估合格的,可以申请续发补贴余额。申请人离职的,离职当月停发购房补贴。申请人被深圳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可以由新单位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编辑 温静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