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对罗湖区螺岭片区改造项目单元规划(草案)进行公开展示。现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螺岭片区改造项目位于东门街道,东临文锦中路,西临东门中路,南临中兴路,北临雅园立交。改造项目用地面积12.06公顷,规划容积472755平方米,其中,住宅381872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合计75543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5340平方米[含9班幼(托)儿园3700平方米,15班幼(托)儿园5510平方米,消防站1处65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处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处2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处8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处共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1400平方米,邮政所1处10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4处总占地面积5200平方米,儿童活动场地4处总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社会停车场(库)2处,结合01-02-01地块商业建筑附建社区肉菜市场1处500平方米,结合05-11-02公园绿地附建垃圾转运站1处48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1处60平方米。
二、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3、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蛟湖路12号大院东门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螺岭社区翠园街54号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uohu/
(三)报纸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止。
四、公众意见征询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联系人:范工
电话:0755-82348766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内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来源:深圳特区报
编辑 刘立波 二审 张畅 三审 丁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