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清言 | 知错必改 知耻后勇

清风扬
04-23 10:44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组织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分,旨在帮助其纠错改过,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然而,现实中却有个别党员干部,面对组织的多次教育与挽救,始终麻木不仁、置若罔闻,执迷不悟、我行我素,一而再、再而三地踏“雷区”、踩“红线”,不撞南墙不回头,最终错上加错,直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须知,纸里终究包不住火,党纪国法面前靠侥幸和蒙混永远无法过关。事实反复证明,漠视组织的良苦用心,不是留退路,而是断后路,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是对自己的极端不负责。

“良药生人,不能生不饮者”——良药可以救活有病之人,但却无法救活不服用它的病人。无论是组织函询,还是提醒谈话、纪律处分等,都是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要摆正心理天平,将其视为对自己的关心、信任和保护,多些反思和警醒,真正弄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为什么错以及错误的严重性,从小处和细节入手及时纠偏,做到知错必改、知耻后勇。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清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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