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深圳十大佳著评选启动 今年聚焦“虚构与诗歌类”
读特记者 魏沛娜
2020-09-23 14:18

记者获悉,第七届深圳十大佳著(虚构与诗歌类)评选于9月23日启动。本次参评图书须为由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虚构类作品,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及诗歌集(非叙事长诗)等著作。

“深圳十大佳著”评选活动系由深圳市作家协会、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与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宣传部、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福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主办,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承办的常设性本土文学图书评选活动,自2014年至今已成功举办六届。该项评选秉持思想性、文学性和原创性的标准,对评奖年度内的文学好书做出选择、评价、推广、奖励,为推动深圳原创文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深圳十大佳著”分为虚构与诗歌类、非虚构类两种,单双年交替进行。今年第七届将评选10部由深圳作者创作的由内地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虚构与诗歌类著作。

据悉,9月23日至11月30日为书籍收集阶段,12月上旬进行评审,本次评选采取初评与终评合并的大评委制,评委人数为9-11人,由作家、学者、书评家、编辑家、阅读推广人等组成,还特别约请了港澳地区的作家学者、长期从事阅读推广的读者各一名担任评委。入选作品的十部将授予“深圳十大佳著”称号,并将于12月18日颁发奖金、证书,举行颁奖典礼。

第七届深圳十大佳著 (虚构与诗歌类)评选征集启事

一、评选年度和参评范围

评奖年度为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凡深圳籍作家及在深圳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入深作家,在评奖年度内,由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虚构类作品,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及诗歌集(非叙事长诗)等均可参加评选(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每位作者参评一部著作,一人一书。

二、评选标准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的小说和诗歌类作品;鼓励小说和诗歌创作的艺术探索和创新;确保评奖活动的正确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

三、奖项设置

第七届“深圳十大佳著”(虚构与诗歌类)评选十部作品,授予“深圳十大佳著”称号,并颁发奖金、证书,举行颁奖典礼。

四、征集环节与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

深圳市各区级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相关读书会、学会、研究会等群众文学社团组织,均可向组委会推荐作品,数额不限。参评作者也可向组委会直接报送作品,组委会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请寄送样书2本并同时注明参评作者个人信息(参评作者姓名、手机、邮箱、联络地址)。

收书时间:

2020年9月23日~11月30日

收书地址:

1.深圳市红岭中路1038号深圳市文联306室

联系人:于爱成,电话:0755-25587295

2.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福田区图书馆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55085

(二)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5日~6日

地点:福田区图书馆四楼会议室

(三)颁奖仪式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地点:待定

五、评选程序

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和深圳市作家协会、文艺评论家协会、相关阅读推广组织等进行发动组织,并接收作品报送;承办单位组织专家等进行资格审查和预、终评审。

深圳相关读书组织、文学社团等,有资格推选作品,不限数量,直接进入初评。

初评委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作品进行初评,滚动提交,最后将20本著作提交给终评委。

终评委从所有入选书目中评选出10部图书,获选 “深圳十大佳著”。

深圳十大佳著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李耿光

(作者:读特记者 魏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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