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5年2月26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深圳特区报
03-25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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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小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干字当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高站位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促进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促推平安深圳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11355人,起诉1958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重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3646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黄赌毒”犯罪2687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3414人。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涉众型金融犯罪、洗钱犯罪506人,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台《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执行退赔工作指引》,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普法“五进”活动500余场,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1件,采纳率100%,促进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联合大湾区八地市检察机关共建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联合市司法局牵头建立大湾区部分地市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监管协作和检察监督机制。服务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市检察院与福田区检察院分别成立河套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与办公室,协同推进全市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检察机关共建知识产权检察协同保护联盟,与成都市检察院建立推动示范区建设协作机制。服务涉外法治工作大局,出台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在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大力支持下,成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深圳市检察涉外法治研究院。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出台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特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举措。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597人、涉企职务犯罪619人,同比分别上升24.1%和62.9%。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针对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涉企行政处罚“过罚不当”等突出问题提出监督意见110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跨区域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线索,及时报送上级检察机关处理。用好用足最高检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起诉内幕交易、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证券犯罪31人。强化商业秘密保护,联合市公安局等出台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工作指引,批捕智能驾驶、芯片、新能源、游戏源代码等领域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3人,南山区检察院依法履职有效保护能源技术企业商业秘密,入选“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十大事件”。做实惠企安商检察服务,市检察院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举办“企·航”活动,面对面听取企业与行业协会呼声诉求;龙岗区检察院推动成立大湾区首家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入选《南方日报》“2024服务企业年度优秀案例”;宝安区检察院推动构建不正当竞争快速查办衔接机制,入选全国“检察护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权益。强化军地协作,联合广州军事检察院、驻港部队军事检察院、深圳警备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建立食品安全保障军地协作机制,与广州军事检察院、驻港部队军事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涉军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针对军事检察机关移送的涉军食品供应企业涉嫌违法线索,积极组织调查核实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伪造检验数据、环境卫生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推动将全市12家涉军食品供应企业纳入最高等级风险监管。针对军事检察机关移送的现役军人家庭交通事故赔偿款执行不到位线索,市检察院和龙岗区检察院一体履职,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监督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帮助军人家属追回时隔18年之久的赔偿款,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二、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护航民生民利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用情办出更多让群众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的身边案,增进民生福祉。

强化民生重点领域保护。守护食药安全,聚焦预制菜安全和网络营销等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某公司非法倒卖存在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进口粮食,市检察院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召回涉案粮食、加强有害生物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切实维护粮食和生态安全;不法分子刘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婴幼儿奶瓶奶嘴,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入选全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守护出行安全,针对市人民医院周边交通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督促主管部门开展交通整治,助力化解安全风险。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81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存在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况,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斩断买卖个人信息“利益链”。守护社保基金安全,协同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与市医保局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全面摸排医疗事故中医保基金流失线索,助力医保基金“颗粒归仓”。

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伞”。纵深推进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三年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2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情节较轻的,依法不起诉421人;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257人。深化未成年人精准帮教、精准保护、精准预防体系建设,依托专业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侵害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精准干预,近年来累计帮教涉罪未成年人3181人、保护被侵害未成年人2244人;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送出19名“检送生”入读专门学校接受教育,全市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成功率较5年前提升42个百分点。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186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近200所学校师生定制专题法治课,全市检察机关4个单位(部门)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起诉侵犯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犯罪677人,同比上升7.1%。参与欠薪整治,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人,支持农民工起诉54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200余万元;坪山区检察院创新“支持起诉+公证提存”模式,帮助59名农民工追回60余万元薪资。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针对就医无障碍服务缺失、地铁站盲文标识设置不完整、公交站非机动车道隔离桩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依托“检察+残联”协作机制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开展专项监督,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与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以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为重点,开展司法救助692人。

积极回应群众信访诉求。成立12309电话服务中心,处理来信来访及网络来件11978件,同比上升1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首次信访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市、区两级院领导接访317次,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959件,包案率及信访事项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多措并举推动信访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盐田区检察院联合区人民调解协会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促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光明区检察院联合区信访局打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检信协作”模式,获评“全市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优秀项目”。

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强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着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5071人,不起诉749人。深化构建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办理刑事立案、撤案监督案件592件,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28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件,纠正刑罚不当执行651件。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件2人,对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26人。龙华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某贪污、受贿案公诉庭,获评“全省职务犯罪基层检察优秀公诉庭”。

民事检察激发新动力。受理监督案件1672件,同比上升19.9%。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32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46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件;办理的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提请抗诉并获再审改判,有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纵深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强对团伙性放贷、“套路贷”等行为的监督力度,提出抗诉或制发再审检察建议34件,为受害人、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工作始终,促成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撤回监督申请133件。

行政检察开创新局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674件,同比上升129%。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案件495件,制发检察建议63件;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中同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7件;办理的某机关罚款类行政处罚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入选“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案件274件,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4件,有力促进依法行政。罗湖区检察院扎实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相关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检通报肯定,办理的冯某某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案,获评“全省十佳行政检察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展现新作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32件,制发检察建议88件,回复整改率92.7%。对于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解决的公益损害问题,提起公益诉讼12件,法院已判决8件,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年共通过公益诉讼修复被损害的林地290余亩、督促复绿或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30余亩。某公司废水收集池严重渗漏,导致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废水流入茅洲河,市检察院支持市生态环境局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公司被判赔偿1100余万元,系全省首宗判决承担惩罚性赔偿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助力城中村改造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依托民意速办平台等收集问题线索,聚焦城中村生活垃圾、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件,促进提升城中村居住品质。开展电动自行车问题综合治理专项监督,针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促进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秩序。

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更大力度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牢记“先行示范”使命任务,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以更深层次改革牵引特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犯罪治理机制。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强化对“醉驾”、盗窃等高发犯罪的专项整治,起诉“醉驾”2272人、盗窃2442人,同比分别下降29.1%和2.1%。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20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907人。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超过80%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超过92%,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7%。优化轻罪案件办理程序,强化逮捕社会危险性评估与羁押必要性审查,探索适用数字监管等机制。凝聚轻罪多元治理合力,积极引入街道、社区等多方力量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帮扶,促进涉罪人员悔过自新、更好回归社会;盐田区检察院“打造‘蓝色驿站’,以法治创新引领基层善治”获评“全市法治改革创新项目”。

创新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类案件集中办理机制,起诉24人,公益诉讼立案146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基金保护实效,坪山区某关停企业危险物质溢出严重威胁周边环境,企业负责人逃匿失联,市检察院联合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等单位,支持市慈善会在全国首次使用生态环境公益基金进行废物处置,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深化构建海洋检察保护体系,发布海洋检察工作报告,“深圳检察机关构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检察保护体系”入选深圳“十大法治事件”,前海检察院办理的深圳湾蚝排散落物影响航道安全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市涉外法治建设首批创新成果”。推动建立环境资源类犯罪诉前替代性修复工作机制,前海、龙岗区检察院在办理相关刑事案件中,探索适用种植珊瑚、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研发运行侦协信息平台,强化检警数据共享、协同办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630件。会同市中级法院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研究确立29项会商事项,市、区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6次。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416人,切实防止“以罚代刑”、“当罚不罚”。

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走深走实。健全“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上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31个,依托模型立案1864件,6个模型在全国推广应用。市检察院创建的“不捕不诉后续执法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分析,累计制发各类监督文书90份,推动侦查机关对2900余件不捕不诉案件开展核查。以科技赋能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研发运行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模块与数据智能采集核查系统,让检察官“不为数据所困、不为考核所累”。协同推进跨部门涉案财物共管平台建设,实现涉案财物信息公检法跨部门“一张表流转”。

五、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以更严标准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检察工作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针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提出的204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逐人回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工作情况。院领导带队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344人次,办理代表建议15件。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视察基层检察院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海洋检察、公益诉讼等重点检察工作情况,以代表“融入式”监督更好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深入落实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积极邀请政协委员参与专题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件,悉心听取意见建议并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务实举措。宝安区检察院针对政协委员提案中提出的泥头车运输存在超限超载、噪音扰民等问题,向多个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协同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机制,入选全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

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协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条举措,与市律协建立保障律师权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律师阅卷权、会见权保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律师约见检察官工作室,推进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将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案件纳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范围,办理妨碍律师执业案件9件。有序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动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

规范和深化检务公开。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开展检察听证1430件,同比上升44.7%。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与市司法局探索建立监督员管理和监督意见双向反馈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384件次。及时公开重大案件信息、检察业务数据,发布普法宣传信息2万余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数居全省前列,市检察院检务透明度位列《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前十,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深圳检察网获评“中国优秀政法网站”。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更优作风夯实特区检察发展根基

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特区检察铁军。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举办政治轮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青年理论学习等活动,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健全政治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政治素质档案制度,出台检察机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政治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对部分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市检察院1个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首批“四强”党支部,1个事例获评“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2个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精品事例”。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体推进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真心爱才“四大行动计划”,组建检察领军人才、菁英人才、业务尖子等各类人才库,构建层次分明、接续发展的检察人才体系。成立“深检教导团”,常态化开展实训练兵、业务培训,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5所高校建立检校共建机制。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有4人次获评省级以上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73个集体、32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17人次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人才库,46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举办领导班子专题读书班、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行动,围绕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整治不正之风、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查摆问题、推动整改,筑牢纪律规矩防线。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大抓基层导向,深化市、区两级检察院优秀干部一体化使用机制,持续选优配齐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干事创业活力。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构建上下联动的检察侦查工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案件“同步报备、同步指导”工作,南山区检察院、深汕检察院工作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事例”。大力推进文化润检,开展“深检文化月”主题活动,盐田区检察院的作品《从天而降的处罚》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坪山区检察院“峦山蓝”文化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是深圳检察机关连续第二年获此荣誉。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现代化的决定》,为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进特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特区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工作距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还有差距,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仍需持续用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系统性和执行力还需进一步增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检察队伍建设仍有短板,监督履职的能力和本领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解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安排,以“六个坚持”为抓手,加快推进特区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整改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与“四强”党支部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健全“检护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为民司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社保、就业、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检察保护,完善保障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惩治工作,健全检察环节与专门教育对接机制,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精准帮教、精准保护工作成效。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推进涉检涉诉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以检察履职的力度传递更多司法为民的温度。

四是坚持强化监督,助推法治深圳建设。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重点健全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加强对财产刑执行与涉案财物处置的法律监督。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重点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持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重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现代化的决定》,统筹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抓实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完善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

五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特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最高检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施工图”,以改革的思维和举措加快推进特区检察工作现代化。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紧盯不捕不诉、民事行政监督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压实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等对检察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切实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深入实施数字检察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办案,以大数据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六是坚持从严治检,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纵深推进人才强检三年规划,健全检察人才“选育管用”一体机制。加快推进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建设,规范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积极构建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坚持固本强基,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持续推进检力向基层一线倾斜,切实为基层减负。

各位代表,志之所趋,无远弗届。本次会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应该干、能够干、必须干的事情全部抓实办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履职为深圳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王雯 二审 桂桐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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