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龙川“5·23”坍塌事故:县委书记等24人被问责
澎湃新闻
2020-09-18 10:13

据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网站南粤清风网9月17日消息,河源市龙川县委书记黄添胜对麻布岗镇“5•23”较大坍塌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问责。

日前,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黄添胜同志诫勉处理。经查,黄添胜同志作为龙川县委书记,对该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麻布岗镇“5·23”较大坍塌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麻布岗镇“5·23”较大坍塌事故现场。

据中共河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源市监察委员会网站万绿清风网9月17日消息,《关于河源市龙川县麻布岗镇“5·23”较大坍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称,日前,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对龙川县麻布岗镇“5·23”较大坍塌事故的调查结果,经河源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河源市委批准,河源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中违纪违法的23名公职人员和相关责任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其中,给予龙川县麻布岗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兼村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张海峰等5名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给予龙川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陈文忠等13名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给予龙川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利华等2名公职人员诫勉;责令3名公职人员作出检查;责成龙川县委、县政府等4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据河源市应急管理局网站9月17日消息,河源市龙川县麻布岗镇“5·2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认定“5·23”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违法建筑施工工地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较大事故。

2020年5月23日12时10分许,龙川县麻布岗镇违法建筑施工工地远东花园发生1起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68万元。

经调查,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涉事建筑建设单位远东公司未取得用地、规划、报建、施工等合法手续,进行违法违规建设,将涉事建筑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施工,施工过程中,在施工荷载作用下,致使本身处于不稳固状态下的模板支撑体系(木支撑架)向外倾覆坍塌,引发伤亡事故。造成8人坠落遇难,1人坠落到脚手架上被反弹回第20层天面受轻伤。

万绿清风网《关于河源市龙川县麻布岗镇“5·23”较大坍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附件:追责问责名单

一、移送检察机关处理人员(5人)

1.张海峰,龙川县麻布岗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兼村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张辉康,龙川县麻布岗镇党委原书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刘伟雄,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兼政策法规股股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杨祥明,已退休,龙川县原国土资源局麻布岗国土资源所所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邹建冲,龙川县自然资源局麻布岗自然资源所原副所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及责令检查人员(18人)

(一)市管干部(5人)

1.杨利华,龙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受到诫勉处理。

2.陈文忠,龙川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3.吴学双,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被责令检查。

4.曾伟锋,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被责令检查。

5.李阳青,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被责令检查。

(二)龙川县管及以下干部(13人)

1.王国清,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2.王哲,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3.王小庆,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已退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处理,按四级主任科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4.张国颂,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5.陈宏雄,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6.曾建华,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股股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7.魏建洪,龙川县扶贫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任麻布岗镇党委书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8.刘善坤,龙川县麻布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9.张志涛,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受到诫勉处理。

10.黄奕平,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1.钟威武,龙川县自然资源局执法股副股长(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2.张天培,麻布岗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站科员业务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3.钟文源,麻布岗镇向前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罢免其向前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三、责成检查单位(4个)

1.龙川县委向河源市委作出书面检查。

2.龙川县人民政府向河源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河源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向河源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编辑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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