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城管执法部门多举措推动养犬管理工作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志明
2024-12-20 09:00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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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学“用芯”养犬,共享城市文明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饲养犬只已成为广大市民的普遍现象。19日,记者从南山区城管局获悉,该局多措并举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创建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

南山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街道根据深圳市城管局《2024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养犬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今年三月深圳市在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中明确提出“全产业全链条谋划布局宠物经济”各区因地制宜实施“一区一策”南山区聚焦于宠物产业科创融合,金融赋能推动“人宠共融”的城市文明文化。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文明养犬全周期模式。南山 以犬只芯片植入为主,辅助鼻纹识别,提高全区犬只身份识别率,不断提高对犬只的精准服务和智慧化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区系统登记犬只数量26846只。其中,已注射芯片20018只,未注射1051只,不可注射5777只,已录入鼻纹数量4460只,犬只身份智慧识别率达91.18%。

按照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部署,南山区积极响应落实,围绕第六届“深圳5·29爱犬日”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主会场设在南山区养犬教育科普基地,各街道同步设分会场。现场设置了多个区域宣传展示,重点宣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知识、实施犬只芯片注射、鼻纹录入、开展犬只领养活动等。

同时,联合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居民微信群、志愿服务队、社区宣传栏等,常态开展专题宣传。各街道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南山还充分利用养犬教育科普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科学养犬培训及各种活动,深入普及文明养犬理念。为狗狗和主人提供一个欢乐、互动的机会,增进宠物与主人之间的感情,同时也为宠物爱好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营造有序、文明养犬氛围,南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每月联合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了睦犬行动。重点对南山区范围内流浪犬、无主犬、烈性犬进行捕捉收治,同时对遛狗不牵绳、大型犬未戴嘴套、便溺不自清以及工业园区、工厂区、建筑工地、山边林地等养犬管理薄弱区域无证饲养、散养大型犬只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2024年以来,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共计12次,处理不文明养犬行为1469宗;委托第三方宠物有限公司加强辖区内路面巡查及流浪犬收治工作,共收治流浪犬272只,流浪猫181只。

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做好养犬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关于继续打造宠物友好活动空间的通知》,南山区城管局全力打造宠物友好活动空间,联合街道探索建立以社区共享公园为基础的犬只户外活动空间。在宠物空间设置上,以“宣传教育区”、“宠物游乐区”、“休息区”、“卫生区”4个功能区为亮点,在布置科普知识宣传栏、普及宠物生活习性及养犬知识的同时,安装宠物平衡桥、宠物跳桥,为宠物提供一处欢快游乐的场所,并布置宠物垃圾箱、宠物拾便纸箱、宠物便池及宠物便池招牌,确保“活动空间”的卫生环境得到较好的维护,让养宠人士养成文明养犬意识和行为。目前,全区共建设宠物友好空间16处。

【相关法律链接】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三)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四)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第二十四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但是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一)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二)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四)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

(五)区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上述公共场所应当以适当的方式显著标明禁止犬只进入,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有责任禁止犬只进入其管理的公共场所。

编辑 秦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李璐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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