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山区积极响应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文件精神,成功举办第二季“熊熊看分类”普法宣传栏目的首期录制工作。此次活动不仅展示了南山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显著成效,还进一步推动了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为构建绿色、和谐的居住环境贡献力量。
近日,随着摄像机的开机,第二季“熊熊看分类”普法宣传栏目首期录制在南山区桃源街道朗麓家园正式启动。深圳市分类中心主任梁治宇、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郭亮以及桃源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垃圾分类相关负责人悉数到场,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活动现场,嘉宾们深入了解了各类垃圾收运车辆的运行情况,并实地查看了住宅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和专项垃圾暂存点。通过现场拍摄和详细解说,嘉宾们向观众展示了从分类收集到分类运输的完整作业流程,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建设情况。这些生动的展示不仅让观众对垃圾分类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也为后续“熊熊看分类”栏目的制作提供了坚实的内容支撑。
南山区始终围绕辖区垃圾分类的特色和亮点,积极发掘生态环保的先进理念和示范点。通过此次活动,南山区不仅进一步传播了垃圾分类知识,还深化了垃圾分类工作的特色亮点,全面呈现了南山区在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南山区在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南山区将继续以此为契机,号召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和文明素质的提高。同时,南山区还将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全社会形成垃圾减量分类的新时尚,为创造绿美深圳贡献更多的南山力量。
南山区城管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共同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迎接更加绿色、环保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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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
(一)可回收物中废弃的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投放至指定投放点,其他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可回收物也可以交由回收单位或者个人回收;
(二)家庭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三)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后投放至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应当单独投放;
(五)有害垃圾应当按照收集容器的标识分类投放,其中废弃药品药具应当对包装物予以毁形或者进行破坏性标记后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
(六)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按照区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投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点,也可以由回收单位、个人上门收集;
(七)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应当按照花盆、植物和泥土等成分进行分离并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也可以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或者由回收单位、个人上门收集;
(八)公园、市政道路、住宅区等因修剪树木产生的木竹、树枝、花草、落叶等绿化垃圾应当单独投放。
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废弃的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年花年桔和其他花卉绿植收集单位的名单、联系方式和收费标准。
(受访者供图)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崔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