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无人机行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消费级无人机的普及,使无人机“飞”入寻常百姓家。在无人机行业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无人机引发的干扰民航飞行、坠落伤人、侵犯隐私、“黑飞”等安全隐患日益增多,但目前对于无人机的生产、销售、飞行等环节的监管存在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亟需通过立法加以监管。
11月23日,深圳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微信平台举行《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采用网上听证方式,对《办法》中公众较为关注的无人机监管等问题进行听证。面香无人机生产和销售企业和市民中征集的共80名听证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听证会的主要议题包括应当纳入监管的无人机类型、监管方式和措施、禁限飞区以及飞行规则的设置、对无人机驾驶员的要求等。
有代表认为,没有禁飞系统的无人机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微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建议民用无人机只限定无人机的下限,如重量,同时排除军用及特定安保用途即可。代表们还建议无人机应实名认证并加入唯一电子身份,安装能被识别的芯片和带GPS可追踪可追溯模块,否则就严禁起飞。
还有代表提出利用电子围栏技术对无人机进行自动防御屏蔽,对此,市法制办表示,目前国家民航管理部门在研究推广电子围栏作为无人机保障安全的技术手段,深圳在立法中也在研究。
对于禁限飞区的设置,有代表认为《办法》中规定的禁飞范围划分过于笼统,范围也过大,建议除机场净空区和军事管理区外,不设禁飞区,必要的地区设限飞区(限制高度、速度等),如果一定要禁飞,也需要有便捷的申请飞行端口。还有的代表提出应设定正面清单管理,实行行政许可。
关于无人机驾驶员的准入条件,有代表提出,为了遏制无人机驾驶证照灰色产业的发展,应该按照无人机的重量进行划分,重型无人机驾驶员需取得驾驶资格证方能操作,而消费级的无人机可不列入证照要求,以实名认证登记进行约束和管理。
民航深圳空管站表示,管制部的技术部门一直在受理用户们的飞行活动申请,在保障航空安全的前提下,会给大家更多的飞行空间。民航深圳监管局也称正在积极与军方协调,推进无人机可飞空域划设,方便无人机飞行,同时,民航局正在开发无人机服务管理系统,计划在深圳先试用,方便无人机飞行活动申报和管理;
市法制办表示正考虑通过统一技术标准实现对无人机的技术监管,对于不符合深圳特区无人机技术标准的,禁止飞行;对技术标准出台前生产的存量产品,正在研究过渡性措施。
据了解,听证会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市法制办审议该《办法》的重要依据之一。会后,市法制办将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规定,将听证会主要问题和听证情况形成立法听证报告予以公开。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