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失主不设密手机遗失 男子捡拾刷微信钱后被抓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魏巍
2020-09-11 20:24

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功能愈加强大,手机已经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工具,尤其是在支付功能这一块,更是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手机不是保险箱,如果连手机密码都不设,那无疑是将财外漏。近日,罗湖警方就抓获一名拾获他人手机不但没有归还,还用微信内钱款消费的违法人员。

8月30日,60多岁的刘女士在逛超市的时候不慎遗失手机。手机是刘女士儿子购买的,微信也是其儿子帮忙注册,由于上了年纪,刘女士为了方便使用,她的手机和微信支付功能均没有设置密码。手机丢失的第二天,刘女士的儿子用其它手机登陆了其微信账号 ,发现刘女士微信被人陆续消费了两笔共581.8元,于是报案。

东湖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过一系列研判取证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李某,民警联系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9月8日违法嫌疑男子李某来到了派出所,并交代捡到手机后发现手机没有设置屏保和微信支付密码,一时便起了贪念。8月31日李某拿着手机分别到两家超市进行了消费,共消费581.8元。最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罗湖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罗湖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使用手机时,最好设置安全的锁屏密码,对带有支付功能的软件要设置支付密码;出门在外,要时刻留意自身的贵重物品,谨防丢失;如遇手机丢失,要及时挂失手机号码,尽快补卡,同时冻结手机网银功能,并修改微信、QQ、支付宝等账户的密码信息,防止重要账号泄露导致财产损失。

同时罗湖警方也在此倡导大家,当我们捡到他人物品时,要及时归还,发扬拾金不昧的崇高美德,切勿将其纳为己有,莫因眼前小利而去触犯法律。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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