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广东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4-09-30 22:26
摘要

共同守护绿美广东。

10月1日起,广东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广东实行全年防火,每年九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条件等综合情况,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并可以发布命令,禁止除批准外的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所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据广东省林业局消息,今年以来,广东通过严控野外火源、消除风险隐患、开展防火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促进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截至9月26日,全省共监测到林火卫星热点及接报森林火情数同比分别下降65.27%、42.98%,春节、清明、“五一”、中秋等重要节点均实现“零火情”。但广东秋冬季节多干旱少雨,叠加国庆、重阳、冬至、元旦、春节等节假日,进入林区观光、旅游、休闲等人员增多,且秋收冬种和地域性祭祖扫墓行为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近期,广东将充分发挥“林长制+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作用,组织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等进行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可燃物“五清”行动,重点关注输配电及林区重要交通设施,在主要进山路口、重点区域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对进山入林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完善相关防火宣传警示设施,适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等。

森林特别防护期期间,广东省内各地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全天候全方位监测火情火险,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大巡山护林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恰逢国庆假期,广东省林业局提醒,森林防火重在预防,群众要自觉做到不带火种入山,在山林中不吸烟、不野炊、不玩火,文明出行游玩。如遇森林火情,做好自身防护,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齐力守护好绿美广东。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匡彧 二审 桂桐 三审 王敏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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