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暑期以来,天气持续高温不下,近日,深圳市发生数起因高温导致汽车发生自燃的事故,所幸消防员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7月20日2时21分,深圳消防特勤二站接到指挥中心调度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荔馨国际公寓门口小车冒烟。深圳消防特勤二站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动3车19人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底部冒烟,消防救援人员在确认周围环境安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后,在上风方向迅速架设水枪对车辆进行冷却,因冒烟位置位于车辆发动机内部无法实行有效降温,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对车辆进行破拆降温,防止车辆再次自燃,确认现场无复燃可能后,移交交警部门,无人员受伤。
无独有偶。7月20日2时28分,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南路389号一处新能源小车着火,深圳消防指挥中心迅速调派塘家消防救援站、塘家小型消防站赶往现场处置。
到场发现一辆新能源小车车头部位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火势正在向旁边的车辆蔓延,消防救援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出一支水枪对火势进行扑救,经过5分钟的处置,明火被扑灭,消防队员随即将车头盖撬开对车头内部进行冷却降温,事故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消防部门提醒:车主应定期检查车辆,对车辆进行保养,检查发动机舱、底盘等部位的线路和油路是否老化、破损或漏油。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同时,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阴凉处,避免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如果必须停在阳光下,可以使用遮阳板或车衣等物品遮挡阳光。此外,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等易燃物品,这些物品在阳光直射下可能会引发火灾。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周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