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执法合作劝返外逃新西兰“红通”对象郭某。
在国内骗得巨款后潜逃出境,以为会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实际情况却是在境外潦倒不堪、沦落街头卖肠粉,更不时遭到“地头蛇”欺凌,加上对亲人思念之情的煎熬,外逃人员大多“鸭梨山大”,落网后才如释重负。读特记者31日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截至5月30日,广东警方共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33名(其中缉捕26名,劝返7名),涉案价值千万元以上的8名,广东省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暂居全国各省份前列。
2016年4月,中央部署了“天网2016”行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2016年“猎狐行动”,2016年3月,省公安厅将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广东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飓风2016”专项行动一并部署。其中,实现我国首次从委内瑞拉抓获并遣返经济犯罪外逃人 员,首次通过中国、新西兰警务合作推动国际红通对象回国投案自首,从马来西亚一举抓获并遣返经济犯罪外逃人员2名。另外,一名涉嫌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经济犯罪外逃人员向我驻越南大使馆投案自首,并主动接受遣返回国。
“猎狐行动”已经进入第3个年头,在连续两年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居全国前列的基础上,广东省公安机关在境外追逃追赃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 ,日趋专业化,精细化,同时,在公安部、外交部及我驻外机构的指导支持下,与境外执法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广东警方郑重告诫仍然在逃 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要珍惜机会,迷途知返,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到被缉捕落网之时就悔之莫及。同时,公安机关热烈欢迎海内外各界人士通过 平安南粤网、平安南粤的新浪微博、广东省公安厅的腾讯微博、平安南粤微信号等渠道,提供经济犯罪外逃人员的行踪、住所等信息。对于提供线索 、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外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外逃人员詹某在越南主动投案自首。
案例一:
2014年2月19日,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对柯某华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经查,2013年,金湾三灶的一栋工业房在某拍卖行以430万元价格拍出,在该公司任职的柯某华利用工作之便,伪造了该工业房的房地产证等资料,同时虚构该房已被珠海市某清洁公司(柯某流担任法人)拍得,并 伪造了相关手续。2013年10月,柯某兄弟找到事主陈某进行诈骗,因价格远低于当时市场价,陈某很快落入“陷阱”,与柯某流的清洁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290万元房款。当陈某联系柯某两人对房产过户时,发现柯某兄弟手机关机,长时间联系不上,遂报案求助。经查,其二人已潜逃马 来西亚。
2016年4月12日,根据我警方提供的线索,马来西亚警方在吉隆坡市区成功抓获柯某流,并将其带回警局审查。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我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协调下,4月14日,马警方在吉隆坡某住宅将柯某华抓获。4月21日,广东警方将柯某流、柯某华两兄弟顺利押解回国并移交办案单位。
犯罪嫌疑人柯某流、柯某华兄弟在马来西亚被抓获并被遣返回国。
案例二:
2013年6月25日,广州市公安局对广州市某广告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经查,2011年3月至2012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詹某 (男,汉族,40岁,广东省饶平县人)利用广州市某广告有限公司向广州市花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出发票349份,开票金额1.37亿元, 并以虚开发票面额的2.2%至3%收取开票费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詹某案发后畏罪潜逃。
办案单位一直没有放弃对詹某的追捕,多次派员前往饶平和其家属进行细致的沟通,宣讲法律,督促其回国自首。2016年5月18日,偷渡躲藏在越南的詹某在国内政策的感召和亲情的呼唤下,主动到我驻越南大使馆投案自首。
5月23日,在公安部和省厅猎狐办的指挥协调和越南警方追逃局的协助下,广州市公安局顺利将詹某押解回国内。
詹某到案后供述,其潜逃期间,流窜于广东、广西两省,后辗转多地偷渡到越南境内,躲避在越南北宁省与河内市交界处的僻静山区,由于没有合法 证件,只能在一餐馆以非法劳工身份打工,工作量很大,薪金却很低,而且经常还会受人欺凌。一方面忍受着对家乡对亲人强烈思念的煎熬,一方面为了生计从事着繁重的劳作,精神和身体状况都受到了严重损害。踏上国土的那一刻,整个人如释重负。
编辑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