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印发了《香洲区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香洲区个体工商户正式迈入“集群注册”“一址多照”的注册新时代,在珠海个体户登记领域属首创。
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是指多家个体工商户以一家托管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登记,并由该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形成个体工商户集群集聚发展的注册登记新方式。“集群注册”有效解决了主城区登记住所资源不足的问题。2012年香洲区商事主体总量为5.8万户,至2020年8月已飙升至17万户,增长193%。登记住所资源的增长远远无法匹配商事主体注册需求,若不在政策层面鼓励一址多照,放宽限制,则可容纳的商事主体总量上限就无法突破。实施“集群注册”后,集群注册地可注册户数呈数十倍、百倍提升,有效缓解主城区登记住所匮乏的局面。
通过集约管理、集中监管,个体户不再是“小而散”,也可以“大而强”。托管企业在向个体户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同时,还提供代办登记注册、代理记账、代收信函等服务。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集群服务与管理,大大降低了入驻个体户的政策研究成本,避免了个体户非故意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经营者的效率,也便于执法监督及相关政策的传达落实,帮助个体户做大做强。结合“人工智能+”商事登记,个体户不用到窗口排队也可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公章刻制申请、银行开户,获得感和幸福感都得到了提升。
“集群注册”为该区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创业孵化提供坚实保障。目前“集群注册地”在南屏镇、拱北街道、前山街道、凤山街道辖区试点推行。
相关提醒:
在南屏镇、拱北街道、前山街道、凤山街道已取得众创空间、孵化器资格或符合条件的托管企业,可于即日起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申请住所托管服务,获批后在章程中备案“住所托管”经营范围,即可向个体户提供服务。
从事食品经营(含网络经营)、生产加工、旅业等需有实体经营场所且需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的经营者,不可申请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已申请的集群注册个体户,若因无法联络而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变更地址后不得再次申请集群注册个体户。
编辑 董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