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理财、投资的外衣,打着“艺术品交易”的旗号,高利润的回报背后,实际是不法分子的陷阱,这样的圈套,你能躲过吗?
上述案例中,鹦俊被高回报率吸引,与某艺术品交易中心签订了无实物交易的合同,不料合同到期时,对方却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回购,在獬智的提示下,鹦俊最终报警。
经公安侦查,该艺术品交易中心假借“艺术品”交易之名,进行非法集资,公司主要负责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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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普法君提醒,以艺术品销售为名,承诺到期高额回购,实际上是不法分子变相通过高利回报诱导投资以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
当大家遇到“低门槛、高回报、零风险”等诱导投资的宣传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诱惑,守护好财产安全!
编辑 杨茜雅 审核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核 洪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