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发布《关于发放2020年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珠海市将对2020年7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2020年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悉,珠海市今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3.8%,达到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条件。
根据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珠发改价格〔2016〕88号),经珠海市政府同意,珠海市将发放2020年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发放对象是2020年7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补贴标准方面,将按照珠海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以城乡低保标准和CPI同比百分比涨幅及调整系数的乘积计算。
珠海市现行城乡低保标准为1100元/人·月,7月份CPI同比涨幅2.2%,调整系数为2.0,计算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48.40元/人。
8月31日前需完成补贴发放
补贴的资金来源方面,将按照珠海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功能区)财政预算安排;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价格临时补贴分别由各区(功能区)和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现有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失业保险金渠道发放,注明所发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可简称“价格补贴”或“价补”)。
《通知》表示,各区(功能区)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务必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补贴发放,并将补贴发放情况报送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