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一楼盘在建没过程中因擅自违法加建、扩建,房地产开发商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没2.3亿元。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于近期已实施对该房地产开发商的巨额罚款。
2016年10月底,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办案2组在办案中发现,深圳市英龙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一案,属于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于是立案调查,并于10月27日向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职,对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的深圳市英龙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98亿元。
经查明,深圳市英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龙公司 )获准在福田区新闻路开发建设37层的”英龙商务大厦“。2013年8月16日,该项目通过规划验收后,英龙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加建了第38层,并在第1至37层每层都进行了扩建,经现场测绘,加、扩建的建筑面积合计达9623.98平方米,根据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该加、扩建建筑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2015年7月22日,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向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三个月内自行拆除擅自加建、扩建部分,并处以1683万余元人民币的罚款。
然而,该公司拖到2015年12月1日才缴纳罚款,但因迟延缴纳导致新产生的罚款部分,却未执行完毕。在规土部门督促下,2016年4月,该公司拆除了第38层除无法拆除的核心筒外的2007.09平方米的面积。但是,根据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违建部分对规划的影响已经无法改正消除;而在对建筑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评估后,发现已加建的结构不宜拆除。
福田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到现场调查、实地走访,确认了违法事实。经审查认为,英龙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加、扩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深圳市规土局虽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但未能执行到位,国家利益仍持续受到侵害。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据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定,于2016年10月27日向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提出如下检察建议:依法追缴罚金,依法拆除英龙商务大厦加、扩建的建筑。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与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协商并履行相关职责,2016年12月12日,福田区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协调会,经征求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消防、建设等部门及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决定由市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并指定福田区规土监察部门管辖,对无法拆除的违建部分予以没收处理。2017年1月12日,该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无法拆除的7616.89平方米的违法建、构筑物。后没收实物执行困难,2017年10月12日,该部门撤销原决定并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违法收入197715155元。目前该处罚已经执行完毕。
据悉,这是深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为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公共利益保护作出了新的贡献。
市检察院民行部部长刘汉俊向记者表示:“本案属于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国有土地出让及国有资产保护范畴。根据公益诉讼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这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话,检察机关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