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小心被双11优惠活动“套路”了!
南方+
2017-11-08 08:11

为引导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高峰时段理性消费,促进电商诚信经营,维护和保障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7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面对“双十一”促销活动。

消费者林先生2017年10月25日开通京东商城plus会员,开通页面包含一张满1000元减200元的超市优惠券,并附有可以使用优惠券的商品说明,但10月30号京东商城单方更改了优惠券的使用范围。林先生与客服沟通,要求恢复原有的优惠券,得到的回复却是:“因活动促销更新,以优惠券实际显示可购买的商品为准,请您按照优惠券使用规则及时使用。”

诸如此类的网购纠纷着实不少。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消委会系统共受理网购投诉29408单。其中问题主要集中几个方面,一是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尺寸、配置、功能等与商家宣传的差异较大;商品页面宣传效果显著,但消费者实际使用后却发现没有任何效果。二是优惠券赠送活动套路深。优惠券使用规则不合理不明确;订单使用优惠券付款,退订或者退货之后,优惠券不予退回;以折扣力度大、适用范围广的优惠券,吸引消费者办理年卡会员,消费者成功办理之后,购物平台单方缩小优惠券使用范围,优惠程度大为缩减。此外,商品质量良莠不齐,售后服务难以保障,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等问题也较多。

随着双十一即将到来,很多商家和消费者已然提前进入了“备战”状态。“定金翻倍”、“支付满减”、“购物津贴”、“凑单优惠”…… 商家的各种宣传促销铺天盖地,各式优惠规则看得人眼花缭乱。而消费者在精心准备购物清单之余,也在精打细算研究最佳省钱之道。为引导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高峰时段理性消费,促进电商诚信经营,维护和保障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面对“双十一”促销活动,在享受购物优惠的同时,提高防范意识,提防各种消费陷阱。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们进行网络购物的时候,不能一味追求低价,要深入了解商家的信誉度、成交量和好评度,尽量选择正规可靠的网络交易平台,在同一个电商平台上也要尽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优质品牌和店铺购物。

此外,面对“双十一”期间各大电商平台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要仔细研读,了解促销活动的各种具体细则,使用促销活动赠送消费积分或优惠券,要看清楚说明和附加条件。不要轻易被所谓优惠折扣所迷惑,一些貌似价格低廉或者折扣力度特别大的商品,可能是商家的数字游戏,如虚标原价、先涨价再打折等,实际购买下来,也许和正常价格没有多大区别,而且也可能存在其他消费陷阱,因此,消费者要客观理性看待各种促销活动,货比三家,三思而行。

广大消费者要加强支付安全防范意识,一定要通过有信用、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这样可以多一层消费保障。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应收集和保存证据,包括宣传网页截图、聊天记录、付款记录、商家信息、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为后期维权提供保障。一旦与商家发生纠纷,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先通过客服平台发起维权投诉,提请平台商客服介入调解、维权,同时也可以采取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向消委组织投诉等方式维权。

编辑 刘彦

监审 韩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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