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19岁小伙骑电动自行车丧命 只因忘了做这件事…
读特首席记者 谷少传 文/图/视频
2017-11-07 18:09

一名年仅19岁的青年在凌晨喝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与道路缘石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只是轻微损坏,而男子却因头部伤重不治身亡,这是最近发生在宝安区沙井街道的一起交通事故。 

年轻的生命就此终结,着实令人唏嘘。深圳交警提醒,今年以来,仅宝安区因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酒驾致死的交通事故就有6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仅针对机动车驾驶员,还包括电动自行车等车辆的司机。

青年酒后驾电动自行车出事身亡

据悉,事发当天凌晨 4时24分许,覃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宝安沙井锦程路由北往南行驶至长兴百货公交站台路段时,车辆突然失控驶向右侧,车头与道路右侧路缘石发生碰撞,造成车辆轻微损坏,而覃某颅脑受伤,在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时,一名路过的行人拨打报警电话。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的沙井派出所巡防员发现,覃某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

经询问覃某的父亲及朋友,确认当天凌晨,覃某与几位朋友一起在某酒吧喝酒。散场后,覃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张某一起到附近吃宵夜,期间又喝了一些啤酒。至凌晨3时许,覃某星接到电话后称有事离开。

经初步调查,覃某属饮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时突然失控摔倒,导致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酒驾电动自行车致死时有发生

宝安交警介绍,今年以来,仅宝安区就已经发生电动车驾驶人醉酒导致死亡的单方事故6宗,加强对电动车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宣传教育刻不容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电动自行车酒驾,接下来,宝安交警将在工业区、城中村、大排档、交通路口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对广大驾驶人的“喝酒不开车”的意识。保障驾驶人的交通安全,以免发生人间悲剧。

而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的是,覃某当时不但酒驾,还未戴安全头盔,这也是造成覃某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电动自行车只是轻微损坏,如果覃某戴了头盔,可能是另外一个结果。

交警告诉记者,许多驾驶人在驾驶电动车时不戴安全头盔,虽然这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但增加了事故中电动车驾乘人员的致残率、死亡率。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如果戴上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

目前,深圳交警正在全市对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进行先期宣导,下月起将严格执法,驾驶员不戴头盔将被处罚,以此举来减少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的发生。

深圳交警近期还将加大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力度,同时协调市场监督部门对售卖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门店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秦天

监审 韩绍俊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谷少传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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