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许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05-09 16:12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原副市长许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2年, 被告人许国利用担任英德市委书记,清远市副市长,佛山市副市长、市委常委、佛山对口帮扶云浮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融资、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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