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重磅文件落地:完善外资投诉机制 维护外资合法权益
央广网
2020-09-01 08:28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作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31日发布,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细则作出清晰规定,更好地维护外资合法权益。

《办法》分为总则、投诉的提出与受理、投诉处理、投诉工作管理制度和附则五章,共33条,对投诉的提出、受理、处理方式、处理时限、处理结果异议等方面的工作规则作了清晰规定。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蒋成华介绍,相比2006年制定的《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这次出台的《办法》拓宽了投诉事项范围。

蒋成华说:“一是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投诉工作机构协调解决;二是可以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护外资权益,《办法》要求投诉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投诉人的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个人隐私;对于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反映或者申请协调解决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蒋成华介绍,《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主要从两个层面,来强化投资保护:

一是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享有的各项实体权利,强化了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

二是完善了外资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首次在基础性法律层面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方面的制度。

而此次出台的《办法》,就是确保有关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蒋成华说:“外商投资法专门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制度,这是我国首次在基础性法律层面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方面的制度。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范围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此次商务部出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就是完善操作层面的具体规则,保障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投资保护方面的有关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说,《办法》颁布实施,是我国加快迈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步。“通过完善外商投诉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推动解决外国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将更加有利于促进中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进而助推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编辑 秦天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