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三法院打造涉民营企业全周期执源治理模式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吴丹盈 叶悄瑜
03-20 19:27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法院不仅处理案件认真负责,还主动服务企业,结合案件给我们提出合规经营的建议,真心感谢!”近日,广东省东莞昌某材料公司将一面印有“执法高效为民 助力企业纾困”的锦旗送到了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第三法院”)。

近年来,为助力东莞挺起制造业当家“脊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东莞第三法院推进涉民营企业全周期执源治理新模式,通过“执前督促履行、善用强制措施、开展专项行动、善意文明执行”全链条发力,以源头治理代替末端执行,提升执行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

执前督促履行

有效减少执行案件

李某因被东莞市塘厦镇某石材加工店拖欠工资1.4万元申请劳动仲裁,但裁决生效后石材加工店迟迟未支付款项,李某遂于2023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第三法院本着能动司法、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在执行立案前,对该案启动“执前督促”程序。承办法官陈浩辉赴现场开展调查,发现门店仍正常经营,随即向石材加工店经营者揭某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你在执前督促阶段还钱,就不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也不会影响你个人和企业的信用……”

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揭某联系李先生达成执行和解,承诺限期向李先生足额支付工资。四天后,揭某主动向李先生还款,案件就此执结完毕。

“一般来说,针对涉案金额较小,当事人履行能力较强但不积极配合的情况,我们会先行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再加上多方调解,许多时候无须进行到强制执行阶段。”

据东莞第三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阮耀辉介绍,“执前督促”阶段通过发挥不同“文书”的作用,将和解前置于强制执行之前,为当事人盘点诚信履行的成本及收益,有效敦促当事人自主诚信履行义务,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造成的影响。

东莞第三法院注重审判与执行的顺畅衔接,坚持执前研判、精准施策,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该院共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6811件,主动履行率36%。

善用强制措施

督促涉企债务主动履行

“感谢法官!这个钱我要了3年,想不到申请执行1个月就可以全部拿到,现在生意终于可以重回正轨了!”

2023年6月,深圳市某公司将东莞市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何某诉至东莞第三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案件审结后,因东莞市某公司未按时履行,深圳市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申请后,承办法官刘浩宇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何某名下有房产一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察。该房产位于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刘浩宇马上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并准备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何某见到房产被查封,立即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谈和解。

考虑到两家公司此前是合作伙伴,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并促成双方达成通过自行变卖房产清偿债务的协议。在法院督促下,房产成功售卖,何某依约履行支付义务,不到一个月,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除了在执行阶段灵活运用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外,东莞第三法院还高度关注诉前财产保全、执前财产保全重要窗口期,及时响应财产保全申请,迅速启动财产查控工作,有效提升了案件的调撤率和自动履行率。2023年,该院通过“保全+调解”“保全+和解”方式,促使1285名债务人在诉前或者执前主动履行义务。

开展专项行动

切实助企暖企保增长

“这28万缓解了我们公司的资金压力,解决了公司租金、工人工资、供应商货款这些急迫的问题,企业也在朝着好的方向运转。”当事人在承办法官进行案件回访时感慨道。

近年来,东莞第三法院每年年初均专门部署开展“助企暖企”专项执行行动,将涉企执行攻坚行动常态化,通过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活查封”等执行措施,执结一批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账款,高效保障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2023年,共执结涉企执行案件6158件,执行到位资金10.04亿元。

东莞第三法院还主动靠前,对各项执行数据进行分析,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常见涉企纠纷的成因,联合辖区法学会、司法分局等单位为辖区部分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通过开展企业合规培训,帮助企业化解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等风险,引导企业合规经营、诚信履约,防范涉执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善意文明执行

筑牢社会诚信体系

“拖了这么长时间,没有违约金,最后到手的钱还要打折,这个我们肯定接受不了!”

“我父亲买了三家商铺,物业拖欠我们租金超过百万,还在继续转移财产,我们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争吵的这一幕,发生在梁文琪法官现场开展执行调解的过程中。

原来,某小区多名业主在购买商铺后,委托物业公司经营,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自2021年起,物业公司承诺的定期给付的租金一拖再拖,于是业主联合起来将物业公司告到法院。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却迟迟未履行债务,还出现转移财产的情况。2023年8月,这场欠租纠纷愈演愈烈,业主们纷纷向法院申请执行。

了解清楚情况后,法院向物业公司发出《预处罚通知书》,限其在五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关义务,如仍拒不履行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到法院“动了真格”,迫于强制执行的强大震慑,物业公司主动与业主们协商还款方案,8宗合同执行纠纷一并达成和解协议。

“预处罚”是东莞第三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新举措,既彰显了法律威慑力,又给予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空间。对主动履行完毕义务的被执行人,该院及时进行信用修复,更好发挥信用机制助力企业融资、提高履约能力的作用,鼓励民营企业诚信经营。2023年,该院共为2973家企业修复信用。

编辑 温静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吴丹盈 叶悄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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