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周末进行

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高光英
2017-11-02 16:04
摘要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将于11月4日(周六)举行。

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将于11月4日(周六)举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将于11月5日(周日)举行。深圳市考试院提醒,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30日9:00-11月3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需特别注意的是,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经济(中级)考试开考2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经济(初级)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请密切关注考点交通状况,提前熟悉具体前往线路,务必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达考场,以免迟到。

经济(中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他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市考试院表示,将会同市公安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加大对考场的查控力度,重点防范和查处请人替考、使用假身份证应考、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传递答案信息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编辑 黄子芸

监审 刘春生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高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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