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进校园,龙岗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龙司宣 文/图
03-14 07:30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同学们,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处理?”“被商家诱导充值了应该怎么办?”近日,龙岗区普法办联合平湖街道司法所在凤凰山小学开展“3.15消费维权进校园”普法宣传知识讲座,为师生们带来一节别开生面的“消费维权普法课堂”。

活动现场,龙岗区普法讲师团及平湖街道司法所为凤凰山小学的学生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广东文顺律师事务所陈佳丽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凤凰山小学的学生讲解了日常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有关消费知识,并结合小学生日常购买的食品、文具、儿童手表等消费物品,普及商品选购知识,提醒同学们在消费活动中要提高维权意识,抵制诱导性消费、不要沉迷网络游戏,并积极参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活动还通过现场演示,让同学们知晓如何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快捷地进行消费投诉举报。

宣讲课堂气氛活跃,学生们互动积极,踊跃发问和回答问题。同学们纷纷表示,讲座让他们掌握了消费者权益知识,也增强了对消费陷阱的鉴别能力,受益匪浅。

编辑 李依林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龙司宣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