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仍再驾,心存侥幸终被查!
03-13 16:28

晶报

阳光媒体 非常新闻

为切实维护深圳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深圳交警全面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强化线上线下协同作战,深入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专项整治,对无证驾驶、“失驾”等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处。近日,深圳交警成功查获两宗“失驾”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为市民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3月4日,深圳交警根据线索摸排锁定一辆粤B号牌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车上路的情况。随后,坪山交警迅速反应,对车辆实施布控追踪,在短短几分钟内成功截获嫌疑车辆及驾驶人。经现场深入调查核实,该车驾驶员谢某2023年1月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然而,他在明知驾照已吊销的情况下仍违法驾驶车辆上路。在证据面前,谢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执法民警对谢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时隔两日,坪山交警在工作中再次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的驾驶证状态存在异常,随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核查,于两小时内成功截获该违法车辆及驾驶员。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员叶某2022年3月因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其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然而,叶某在其驾驶证被吊销后仍心存侥幸,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在充分确凿的证据面前,叶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最终,执法民警对叶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交警部门介绍,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或注销,就不再具备驾驶资格。如果还强行驾车上路,那就是“失驾”!“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持“证”上路,守法出行。

来源|晶报APP

记者:朱晓蕾

通讯员:刘明 潘惠兰

编辑:周晓飒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