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停复牌出新规了!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不超3个月
记者 王平
2016-05-28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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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指引,严格控制停牌时限,指引中表示上市公司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备忘录主要从明确相关重大事项的最长停牌时间、加大投资者对长期停牌行为的监督、细化停复牌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停牌约束和加强中介机构作用等五个方面对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予以规范,并加强了对停复牌业务的监管。比如,备忘录规定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募集资金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预计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议案,决定公司是否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对于长期停牌的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核实公司前期筹划事项进展,并发表专业意见。

在制定停复牌业务备忘录的过程中,深交所先后两次向深市上市公司征求了意见,共有133家上市公司反馈了意见,深交所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讨论,充分吸收合理的修改建议。据悉,已有162家长期停牌的公司参照该备忘录,向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明确了所筹划相关事项的内容、预计复牌时间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其中,2家公司的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公司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并复牌,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上交所本次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在此之前,2015年1月前后,该所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着重明确了非公开发行和并购重组两个主要业务领域的停复牌标准和要求。

相比原有停复牌业务规则,27日发布指引从三方面作了调整完善。第一,扩大停牌规范范围。除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外,上市公司仍有不少业务涉及停复牌。具体包括筹划控制权变更、购买或出售资产、签订重大合同等。第二,严格控制停牌时限。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筹划控制权变更、重大合同以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其他事项的,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交易日。此外,还明确规定了延期复牌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明确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或以非公开发行为由申请停牌,后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期限自初始停牌之日起连续计算;停牌期间更换重组标的的,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复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满3个月后不得更换重组标的并继续停牌。第三,细化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和延期复牌程序要求。

4月以来,MSCI指数公司已就A股纳入MSCI指数展开第二轮征询意见,征询对象主要是MSCI服务的机构投资者。据了解,在本轮征询意见中,机构投资者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包括A股公司停复牌的任意性、交易所层面在境外设立A股对冲相关衍生品的限制。深沪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新规,申万宏源首席策略分析师王胜分析认为,这主要是为加速A股纳入MSCI做准备。还有一种说法,实际上在本轮MSCI征询意见之前,交易所早已经开始逐步细化停复牌制度,因为此前公司随意停牌、停牌程序不规范、停牌时间过长、停牌期间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现象时有发生。

编辑 钟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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