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金融支持供应链“12条” 促进数字金融与产业实体深度融合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谢惠茜
03-0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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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晚间,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指出,要推动全市建立支持供应链发展的产品服务丰富、政策支持有力、运转高效规范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金融与产业实体的深度融合,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场景化、生态化、线上化和数字化,提升金融精准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能力,每年在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新增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因地制宜在各区打造供应链金融特色园区,形成要素聚集和有效流动;加强供应链金融标准体系建设,2029年前推出供应链金融标准3个以上。

“《实施意见》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进一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另一方面,近年来深圳已培育了一大批专注供应链金融的金融机构,聚集了全国80%以上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的总部,以及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的供应链实体企业,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共分为四大部分,从打造有影响力的供应链金融先行区、激发供应链金融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等四大部分提出了12条意见措施。

具体来看,《实施意见》首先明确要提升全市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水平,包括完善金融支持供应链的服务体系,通过建立金融监管考评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深入供应链场景,加强信息协同和共享合作,构建创新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对满足相关条件的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和风投创投机构给予落户奖励。

因地制宜创新金融支持供应链服务模式,支持各区结合实际和特色发展各类金融支持供应链服务模式。例如,福田区发挥金融和金融科技集聚优势,规划供应链金融特色平台;大鹏新区发挥食品谷国家级产业项目和文化旅游优势,打造食品和文旅特色的供应链金融示范基地。加快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与金融科技赋能,支持各类参与主体协同金融机构开发线上化、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研究金融科技应用标准和规范。支持服务于供应链的金融科技公司和配套服务机构参与金融创新奖评选。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要推动全市供应链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例如探索供应链金融专营化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探索和推进发展供应链金融差异化管理的模式、设计新型产品、优化服务方式;探索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健康规范发展,支持各类参与主体共建金融服务供应链平台、探索平台服务模式并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丰富多元化的供应链投融资渠道,推动多种金融工具协调联动,支持发展供应链产业基金和基于供应链优质资产的特殊投资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的融资服务;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基础性带动作用,鼓励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用赋能和信用支持、与各区政府、金融机构、配套服务机构等共建供应链金融示范基地。

《实施意见》要求,优化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大力加强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发展建设,加快推动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与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各类金融服务供应链平台、国家级服务平台进行融合,探索各类公共服务在平台上的应用方式;加强供应链金融前瞻性研究和标准制订,支持行业协会、高校、研究机构等加强前沿性理论和实践探索,研究前瞻性课题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供应链金融人才培养和对外宣传合作,支持将供应链金融专才培养纳入深圳市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多方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多方加强对接交流、评选表彰优秀机构和案例、开展高端论坛和专业展会,加强对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正向引导和宣传力度。

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要强化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和规范管理,例如加强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和风险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实施行业自律管理措施、操作规范和风控准则,鼓励各类参与主体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数字化转型下的风险教育;加强供应链金融规范引导和数据治理,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合规管理和监督体系、供应链金融动态信用评价体系、地方金融组织白名单制度管理机制,指导各类参与主体合规展业、加强数字化转型下的数据治理规范管理等。

(作者: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谢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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