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出了消防安全问题谁负责?深圳律协举行主题圆桌会议探讨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03-05 16:25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近期,南京一高层住宅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火灾事故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与再思考,此次火灾事故有什么启示与法律建议?

近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举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思考”主题圆桌会议。律师代表、物业管理协会会长、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等多方齐聚,共探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问题。

小区发生火灾事故谁来负责?

关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渊源有哪些?出了消防安全事故由谁负责?

“一个小区涉及到了安全问题,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有没有做好职责内的事情,还有其他行为主体有没有过失。”深圳市律师协会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张炉焕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比较细致地规定了各个消防安全参与主体,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使用人或者其他的行为参与人在消防安全过程中的职责。

张炉焕提醒,很多人忽略了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比如,有业主觉得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为什么不能进楼栋?有一些法院的判例,业主不注意或者在楼道堆放造成失火,这时候就不能完全说是物业的问题。所以,各个消防安全的参与主体都在法律范围内有自己的职责。

“要看物业有没有履行消防管理职责,有没有实际管理能力。”深圳市律师协会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磊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物业企业承担平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责任。《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明确了,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就是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管理责任主体。

深圳市律师协会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雪娟律师谈到,有些人打开消防栓的水给自家用,都有损消防安全。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共同努力,把小区的消防管理做好。

管好电动自行车这个小区有经验

随着高层建筑和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带来更多安全隐患。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否有更好的办法呢?

宝安区西城丰和业委会主任杨怡分享了他所在小区的经验做法。西城丰和小区是典型的高层住宅,小区曾存在消防栓没有水等诸多问题,楼道里到处是电动自行车、排插。2016年,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对电动自动车的管理“开刀”。

“我们在网上搜集了很多电动自行车着火的视频,在每栋大堂播放,向业主不断宣传。又制定业主规约,不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楼道。”杨怡回忆,当时很多人反对,后来,小区在停车场建了两个车棚和充电桩,在方便业主的同时,要求物业严管,如果一家的电动自行车停在楼道,那该家的小汽车一个星期不能停进小区。

过了几年,该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业委会征集居民意见,将电动自行车移出小区,并同步向街道办申请,将小区外的一处位置开辟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加装充电桩和灭火器材。

杨怡感言,“也有人不愿意挪车,业委会首先要重视消防安全,物业公司就会跟着重视,制定的规约才能严格执行下去。”

多方建言做好民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如何更好地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深圳市福田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夏舟坦言物业服务企业的困境。“小区保安员是低门槛的岗位,工资低,若要求他有一个全面的应急处理能力,去处理不一样的小火情、大火情,很难做到。”

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深圳市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弘建言,建筑设计规范应与时俱进,将来新建项目应该具备符合消防规范的电动自行车配建比例,对生产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企业、二手市场等等都应该规范管理。

罗湖区广岭家园业主委员会执行秘书刘桃桃认为,关于消防安全的普法教育也非常重要,总有人为了方便,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还有人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随着楼龄增长,消防设施在老化,曾经的楼房设计、建设或无法满足新的消防要求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关注。

彩生活服务集团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翁洪琴表示,吸取教训,预防整改,电动自行车管理应从源头抓起,建立强制报废、强制回收制度。此外,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同时,增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深圳市律师协会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长森律师建议,可以利用每年全国消防安全日,在全市内由街道办发起,由各个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组织实施,在小区开展实操性的消防宣传,让居民都来学习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编辑 王雯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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