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市监局:发生在执法路上的“安全警示课”
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02-09 16:05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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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民而言,强调安全的时候,往往一起起活生生的案例更有说服力。近日,罗湖市监局执法人员就在下沉检查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的路上,碰上一起电动自行车自燃的安全事故,让人捏把冷汗。

为抓好岁末年尾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023年12月30日上午,根据市局第五轮下沉检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罗湖市监局局长欧阳锋带队下沉翠竹所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局办公室、质量标计科、翠竹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的路途中,执法人员突然发现雅园立交附近路边冒出一阵阵浓烟。大家立即驱车靠近,竟然发现是一名配送小哥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自燃,当事人正在旁边束手无措,由于没有工具,未能采取任何扑救措施。

执法人员见状立即拿出执法车上的灭火器,跳下汽车赶到事发现场,帮助小哥将火扑灭,所幸扑救及时,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初步勘查显示,是电动自行车线路短路引发自燃。

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其电动自行车的购买途径及是否加装改装,当事人表示是借朋友的车,他也不太清楚。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引导,告知如何正确选购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并告诫其为了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勿使用加装改装等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自燃事故教育了当事人,也加强了我们进一步下沉检查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罗湖局质监科长陈海斌向记者表示。

陈海斌介绍,严查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往往体现在三个重要方面:首先是改装电池,任意加大电池容量,增加车辆动力,结果出现电线等不能匹配等危险因素,严重会导致车辆短路起火;其次是查“改速度”,改动甚至取消国际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的车辆限制程序,骑手骑得“爽”,却将严重危及行人和其他车辆;第三是查加装加长座位、载货架或者雨棚等,特别是加装雨棚很常见,容易发生刮碰行人和其他车辆的事故。

“当然,在具体的检查中,我们会有更专业和精细的执法标准,目的就是防止安全隐患电单车流入市场。”陈海斌表示,该辖区第五轮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实现123家门店全覆盖检查。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立案13宗;1月28日紧急检查电动自行车门店行动,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33家,开具责改文书5份,立案5宗。一共开具责改文书18份,立案18宗。

(市监局供图)

编辑 连博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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