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老年护理服务业供需矛盾突出

读特驻京记者 李萍
2020-08-25 19:39
摘要

一方面,老年护理服务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养老护理人员缺口巨大,按照4∶1的比例计算,服务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要1000万护理人员,而目前全国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数量不足100万人,其中受过专业训练、持有上岗证书的护理员更是不足10万人

8月25日,中关村新智源健康管理研究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及经济观察报在京发布的《健康管理蓝皮书:中国健康管理与健康产业发展报告No.3(2020)——疫情大考下健康产业走向》指出,当前我国老年护理服务业供需矛盾突出、发展不平衡。

蓝皮书指出, 第一是服务供给不足仍是主要矛盾。一方面,老年护理服务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养老护理人员缺口巨大,按照4∶1的比例计算,服务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要1000万护理人员,而目前全国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数量不足100万人,其中受过专业训练、持有上岗证书的护理员更是不足10万人。老年护理护士缺口100万~200万人,养老护理员缺口600万~800万人。目前很多养老护理创业公司因招不到合格的护理员,都需要自己花成本培训,合格后上岗。

另一方面,由于老年护理服务技能要求高、待遇低、压力大、上升通道窄等原因,老年护理职业吸引力有待提升,护理人员“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还很普遍。除了护理人员缺乏,我国养老机构床位的缺口也在逐渐扩大。2018年我国千人养老床位为29.9张,低于“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35~40张的目标。

第二是供方成本高、需方支付能力偏弱。机构护理费用中床位费和护理费占比约85%。我国公办养老机构的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如广州市护理费标准为自理老人(一般照顾护理)500元/(人·月),介助老人(半照顾护理)800元/(人·月),介护老人(全照顾护理):1000元/(人·月),价格的优势导致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则实行市场调节定价,护理费一般为1100~3000元,由于价格、品牌信赖度等原因,床位空置的现象较为普遍。

对于居家护理而言,尽管需求巨大,但目前需方高度分散,需求碎片化、多样化,需求频次不稳定,导致成本较高,而普通家庭养老护理支付能力不足,老年人很难接受较高的上门护理费用。当前老年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障机制如长期护理险尚在试点探索之中,相关的商业保险产品也存在形态单一、定价偏高的问题。总体而言,保障体系尚未形成有效支撑,老年护理的有效需求不足。

第三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主要表现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基本达到90%,而农村覆盖率不足60%,中西部农村更是处于低覆盖,甚至零覆盖状态。2018年城市每千人注册护士数5.08人,而农村仅有1.80人。城市中又以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及北上广一线城市发展较好,截至2019年9月养老机构床位数最多的三个省份(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的床位约占全国的1/4。布局护理服务业的公司中超过70%总部位于北上广。

其次是老年护理机构发展不协调,养老驿站、安宁疗护机构比较少。护理机构发展参差不齐,部分公立养老护理机构活力不足,有待通过改革机制,促进公办护理机构大发展。社会办养老护理机构作为公办老年护理机构的有益补充,目前定位人群主要面向支付能力强的高端人群,许多社会办机构缺乏特色,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有的仍是地产经营思维。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驻京记者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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