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郭富城、舒淇等明星主演的电影,涉投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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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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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多位明星参演电影涉影视投资诈骗案#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关注。

1月16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征集一起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据上游新闻报道,涉案影视传媒公司共4家,涉及电影共12部,其中,郭富城、杨千嬅主演的电影《麦路人》和舒淇主演的电影《痞子爱人》位列其中。兰州警方披露称,涉案犯罪团伙精心设计编排话术,引导投资人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实施诈骗。早在2020年,已有投资者开始向涉案公司发起法律维权。

图源:兰州公安

拉入荐股群,“老师”推荐投资电影可获数倍收益

1月16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称,2022年兰州市公安局侦破以李某某为首的影视投资诈骗案件,该犯罪团伙精心设计编排话术,包装使用“讲师”“助理”等身份,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采用荐股形式吸引投资人投资股票,后夸大电影制作成本及票房预期收益,引导投资人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实施诈骗,仅将其中少部分诈骗金额用于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用于实施诈骗运营及个人挥霍。

此案共涉及4家公司: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瑞泰丰(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艺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麦丰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及12部电影:《梵高计划》《孙悟空之噬天魔猴》《麦路人》《怒海营救》《诗人》《玩命营救》《欧巴,你好帅》《痞子爱人》《钱在囧途》《全心爱你》(更名为《拳头妈妈》或《出拳吧妈妈》)《上海上海》《鲁班地宫》。

42岁的湖南人李先生是受害者之一。2020年3月24日,李先生被拉入一个股票群。群内成员数十人,群内“老师”以网络直播的方式,向成员“讲解股票知识、选股方法和推荐股票”。

李先生添加了一名助理的微信,开始收听直播。一次直播时,“老师”号召大家投资影视行业,并推荐了由郭富城、杨千嬅等主演的电影《麦路人》。

李先生记得,“老师”称,此前的电影投资获益达2.8倍,如跟其投资电影《麦路人》,保守估计票房15亿元,可获投资额3至5倍收益。同时,“老师”推荐了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要求群成员添加宣发部经理的微信。

李先生从该公司宣发部经理处获悉,该电影投资份额为每份10.9万元,可投资多份。直播期间,该公司李总参与直播,也号召大家投资电影《麦路人》。

几天后,有关投资电影《麦路人》的转账汇款记录截图被发至群内。为证实投资真实性,公司宣发部经理用微信向李先生发送了有关公司是电影《麦路人》联合发行方的有关图片进行佐证。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多条公开信息显示,电影《麦路人》的出品公司中,包括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涉案公司是电影《麦路人》出品公司之一。图源:网络截图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该公司对外宣称,该公司是集电影、电视策划及制作、艺人经纪、广告及新媒体等平台建设于一身的产业经营一体化公司,是北京文化产业界的一股新生力量。公司参与投资并创作拍摄多部经典电影,所拍影片曾在国内外电影节频频获得佳绩,受到了国内外很多影评人与影迷的热捧。

2020年4月30日起,李先生先后转账共计10.9万元,并签署了《电影<麦路人>联合认购协议书》(下称《协议书》)。

李先生曾向法院出具的《协议书》载明,甲方(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麦路人》项目合法联合出品方。该影片名称为《麦路人》,演员为郭富城、杨千嬅、万梓良等,预计上映时间为2020年第三季度前。本项目制作总成本为2.18亿元,现甲方自愿将其在本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对应的投资收益权转让给乙方(李先生),乙方同意以人民币10.9万元的价格投资受让本项目总投资额0.05%的投资财产份额对应的投资收益权。

今年85岁的江苏人乔先生,是另一名受害者。2019年8月,通过电话推荐,乔先生添加了一名“荐股老师”的微信。“荐股老师”告知乔先生,可以通过关系帮他争取一点投资电影的机会。将近一个月后,在“荐股老师”介绍下,乔先生认识了一位影视项目经理。“荐股老师”和影视项目经理告诉乔先生,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实力强大的公司,和郭富城、杨千嬅等一线明星合作。其中,电影《麦路人》将成为爆款,可以赚几倍回报且没有任何风险。此后,乔先生通过支付110万元获得了该电影0.5%份额对应的投资收益权。该公司与乔先生签订了《电影<麦路人>联合投资协议书》。

票房预计15亿元仅得1800万元,投资者面临维权难

起初,在参与投资者的眼中,这项影视投资是一桩好生意。

除了有一线明星做背书外,相关投资协议书还显示,甲方(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诺,如本项目未能上映,甲方可按照乙方实际交付的投资款数全额回购乙方所有投资额对应的份额,且按年化率8%的标准结算支付乙方利息。

然而,这些投资者并没有如期拿到高额收益,反而为了讨回本金,与影视公司打起官司。这起影视投资受害者遍及北京、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等多地。

图源:豆瓣

以电影《麦路人》为例,《协议书》上写该项目制作总成本为2.18亿元,而该“荐股老师”称《麦路人》估计票房15亿元,可获投资额3至5倍收益。但是,《麦路人》于2020年9月上映,内地票房仅为1803万元人民币,香港票房为828万港元,大大低于“老师”的预估。翻查资料发现,在内地上映的港片票房大多在千万至亿元水平,目前内地票房最高的港片《怒火·重案》也只有13.29亿元。能取得较高票房的港片大多是警匪商业片,《麦路人》作为一部以香港底层人士为主题的温情电影,15亿元的票房预测并不合理。

倒卖电影份额投资并非新鲜事,当中有纯粹的骗局,也有真份额转让,而后者因难以确认涉案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所以维权难度更大。上述案件中的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确为《麦路人》联合出品方,该公司在取得投资份额后,再将其分拆售予个人投资者。

该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已有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多达30多份,上述受害者的诉请曾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涉案电影《麦路人》已合法上映,且被告公司已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签订相关协议取得了涉案电影《麦路人》的相应投资份额。同时,在签订的《电影<麦路人>联合投资协议书》中明确载明,投资的风险并已采取合理方式提醒乔先生。乔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称仅凭案外人的说辞就轻信电影投资可赚几倍回报且没有任何风险,故签订了涉案合同并支付了投资款110万元的说法,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

据上游新闻报道,多份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中,涉案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民事庭审中的主要争议焦点。

对于一些没有上映的电影,部分法院支持了投资者的民事诉请;但一些已经上映的电影,投资者的民事诉请多遭法院驳回。其中,依据不足成为投资者维权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资本游戏背后的涉嫌犯罪行为

据上游新闻报道,从已有判决文书中,涉案电影背后,或许早已脱离了文化属性,变成了一场资本游戏。

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非直接投资电影,而是通过“投资份额”转让的方式获得了电影投资份额。

有证据显示,2019年,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某传媒公司先后签订协议,获得该影片投资总额的20%。相关协议书显示,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向第三方转让投资份额,若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合作期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某传媒公司无关。

此后,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所控的《麦路人》的20%“投资份额”再次分割,逐一转让给一些个人投资者。这也成为涉案公司成为被告后的主要依据之一。

在庭审中,多数个人(投资者)在控诉涉案公司曾承诺的“高回报”,但涉案公司却辩称,投资者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认购协议书的内容以及涉案电影的相关信息,应当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识别水平。

受害者李先生记得,他投资《麦路人》后,股票群的“老师”又开始推荐购买其他电影的投资份额。从2020年5月19日起,直播停止,该微信群也陷入长时间沉默。

2020年底,关于电影投资骗局的信息开始在网上流传,一些投资者开始进行维权。2022年7月13日,一份由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书》曾明确载明,这起民事案件中有涉及刑事犯罪可能。

2022年9月26日,兰州警方第一次对该案发布征集线索通告。今年1月16日,兰州警方再次对该案发布征集线索通告。与上一次不同,这次兰州警方与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通告。

通告称,因该案被害人遍布全国,且人数众多,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受害人尚未报案。为有效、准确地指控犯罪,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犯罪行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再次面向社会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希望有被骗经历者,于2024年2月29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与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系。 

近期,有关电影投资的警方提醒不在少数。

多地警方曾发布称,影视投资具有较强专业性,偶尔接触该领域的个人投资者,很难做到信息对称,无法全程参与关注项目。不法分子假借电影投资的风口,借助空壳影视公司或是在没有实际取得影视项目投资收益情况下,抓住缺乏影视投资经验的投资者的短期获利心理,夸大或者虚假宣传,以热门影视项目版权份额售卖为引子,声称已在筹备热门影视的拍摄,收益可观。同时利用普通投资者对影视行业缺乏认知的情况下,利用微信、众筹平台或者线下设立临时联络点,公开宣传影视立项等设立保底收益,以低投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与其签订投资(合作)合同,骗取或占有不特定群众的投资款,实施非法集资或诈骗犯罪活动。

图源:豆瓣

企查查APP显示,涉事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瑞泰丰(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艺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4家均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或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多次列入经营异常。此外,涉事四家公司均已被列为税收非正常户。

其中,八毫米文化传媒涉及60余条司法案件信息,中瑞泰丰涉及20余条司法信息,绝大部分案件中涉事公司均为被告;中影鑫艺国际影视文化传媒、麦丰盛世文化传播公司均由魏利萍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95%股权,由杨伟担任监事职务并持有5%股权。

明星出演的影视涉诈骗案件,明星需担责吗?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表示,根据二阶层犯罪构成理论,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具有法益侵害性,且行为人对该法益侵害事实具有可谴责性,刑法才能就该法益侵害事实谴责行为人,让其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1月16日联合发布的通告显示,犯罪嫌疑人是以李某某为首的影视投资诈骗集团,其实施诈骗行为的模式是引导投资人投资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实施诈骗。郭富城、舒淇等明星若并未参与该犯罪集团,则其并非实施犯罪的行为主体,主演电影的行为也并非犯罪行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若郭富城、舒淇等明星未参与该犯罪集团,一般也不会承担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提醒,作为普通个人投资者,在接触影视投资项目时,对影视投资宣传含有“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吸引投资等,切记谨慎对待、倍加警惕。

(综合来源:兰州公安、上游新闻、界面新闻、中国新闻网、企查查等)

编辑 薛锦瑜 审读 伊诺 二审 关越 三审 张露锋

(作者:读特客户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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