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上午,@天心发布 发布了“关于一流动摊贩与顾客产生消费纠纷的情况通报”,称“一碗麻辣烫卖106元”的摊贩存在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通告显示,近日,有网民反映人民西路与黄兴路步行街中心广场西侧交汇处有顾客与一售卖麻辣烫的流动摊贩因价格问题发生争执。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依法开展调查,发现该摊贩存在非法从事设摊经营、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同时了解其已于当场全额退还顾客购买麻辣烫的106元。目前,已依法依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流动摊贩的管理。
据媒体1月1日报道,在湖南长沙,一女子在地摊遇麻辣烫“刺客”,被老板收取106元一份。视频中,女子买了一份麻辣烫被老板要价106元,女子认为要价太高要求老板找来空碗一根根夹出来算,老板称女子点的都是好的,当时怎么不算,吃了再来算。
@萧山发布 视频截图。
有网友表示,以前觉得麻辣烫便宜才吃,现在越吃越贵,已经吃不起麻辣烫了。网友精辟总结:麻辣烫超过二十就失去了麻辣烫的意义。
此前,长沙市天心区也被曝出相似事件。2023年4月22日,有网友反映一对山东游客与长沙一路边摊的麻辣烫小贩起纠纷:游客表示在路边摊买了一碗麻辣烫,价格是86元,其中一个小小的鱿鱼须价格是3元,一段2-3厘米的鸭肠也是3元,质疑价格过于离谱。当事男游客表示心寒,但也不予追究了。2023年4月24日,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就上述一事发布情况通报。
(综合来源:@天心发布、@萧山发布、澎湃新闻、极目新闻、网信天心)
编辑 秦涵 审读 伊诺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张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