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钟是一家心理咨询公司的市场部设计师,想利用国庆假期休婚假回老家办婚礼。早在8月份,小钟就先口头向领导说明了请假事项,却未得到准许。
婚期临近,小钟又一次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请假申请。公司回复称,公司属于特殊行业,国庆期间恰值经营旺季,建议小钟换个时间请假。
小钟表示,前期出于公司角度考虑已调整过一次婚期。沟通未果,小钟如期回老家举办婚礼,后公司以旷工5天为由解除了与小钟的劳动合同,小钟遂诉至法院。
公司认为员工违反制度 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认为小钟旷工5天,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10月7日便解除了与小钟的劳动合同。
小钟为此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因该请求未得到仲裁支持,小钟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中,小钟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2万余元。考虑到心理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工作性质,国庆假期工作安排具有合理性,此外双方均确认小钟仅系公司一名普通岗位工作人员,因此综合公司及小钟岗位情况,公司未同意小钟婚假申请,建议更换休假具有合理性。
小钟自行休假,经公司多次催告仍未按时到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因此,一审法院对小钟提出的违法解除赔偿金支付请求未予支持。
法院二审改判:惩戒过度系违法解除 支付4.6万赔偿金
小钟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中,小钟认为公司拒绝其请婚假不合理,自己所在岗位并不是主要岗位,请假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工作开展。小钟请求改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2万余元。
心理咨询公司认为公司员工少,每位员工工作处于饱和状态,国庆经营旺季难以调整人员顶替其工作岗位,且小钟请假时间过长。小钟对此并不认可,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变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主张金额为4.6万元。
小钟在请假未被批准情况下数日未上班属实,但就请假事由而言,小钟请假回老家举办婚礼,符合我国传统风俗习惯,请假事由具有正当性;就请假过程而言,小钟为举办婚礼曾数度向公司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对请假原因进行详尽解释,说明自身困难,并表示在公司不同意请年假和婚假的情况下请休事假,已尽到了请假过程中的注意、慎重义务;就请假天数而言,结合小钟的请假原因、婚礼举办地点,其请假天数,难谓不合理。
法院认为,心理咨询公司对小钟基于举办婚礼提出的请假申请以及后续未上班行为所作处置,欠缺合法、合理、正当性,构成违法解除。小钟现变更主张的违法解除赔偿金额未高于法定标准,应予准许。
最终,上海一中院改判心理咨询公司支付小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6万元。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青年报、九派新闻)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伊诺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