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9时许,适逢福田口岸出境客流小高峰。正在出境大厅查验的皇岗边检站执勤十六队民警,发现旅客吴某使用的《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上照片与本人存有差异。经进一步核查,吴某承认所持用的证件为其双胞胎哥哥冒用他的身份信息(照片为其双胞胎哥哥)所办,吴某明知证件照片等相关信息不是本人,仍自作聪明认为边检机关不会察觉,于是持用该证件出境。
目前,当事人吴某(弟弟)涉嫌持用骗取的证件出境,皇岗边检站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分别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皇岗边检站在此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旅客出入境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骗领出入境证件,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等均是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持用骗取证件出境入境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桂桐 三审 张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