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 | 善用刑法保护为文物安全兜底
舒圣祥
2023-11-02 09:22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就文物保护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两部门持续推动形成打击涉文物犯罪工作合力,近年来取得明显成效,后续将进一步提高协作水平,加强文物司法保护。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水下文物,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文物犯罪,近年来屡见不鲜。为了所谓猎奇体验,在文物上刻字等破坏文物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也是屡禁不止。还有网络主播,为了获取流量赚钱,竟然擅入古墓葬搞直播,随意打开洞内摆放的棺木,将棺木内的尸骨取出任意摆拍。

高企的案件数据背后,是文物犯罪的多发高发。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800余起,追缴青铜器、陶瓷器、丝织品等各类文物1.3万余件。文物犯罪案件越是高发,文物保护越是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文物保护之“保”,首先是法律之保。提高违法犯罪成本,是文物保护的关键举措。当文物犯罪日益呈现智能化特征,地下文物市场更为隐蔽,且向网上交易平台发展蔓延,迫切需要探索执法司法与文物保护相结合的专业化机制,从发现线索、移交案件、文物追缴到接收文物、研究保护,实现文物的全流程监管。只有文物犯罪被追究刑责的概率大幅提高,才能真正斩断伸向文物的罪恶之手。而且,凡是给文物造成不可逆破坏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物质获益,都应该严肃实行刑事制裁,而不能以罚代刑。

筑牢文物安全底线,文物保护法治化不可或缺。既要有力实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尽责履职堵住行业监管漏洞,积极运用法治力量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改革创新;也要加强文物司法保护,提高执法打击力度,善用刑法保护为文物安全兜底,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严惩各类破坏文物行为。织密文物保护司法之网,赓续中华历史文脉,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见习编辑 薛锦瑜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钟诗婷 三审 周斐斐

(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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