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灯 330期|以“清风”之名的征文,更需要“风清气正”
晶报记者 伍岭
2023-11-02 08:45

华商报近日报道的一则消息引发网友热议。这则消息缘起河南方城县文联主办的文学艺术有奖征文活动,结果20余篇获奖文章中有12篇系同一名作者。这还不算离谱,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位12篇获奖作者乔某笠就是承办本次活动的《裕州心声》编辑部主编。

报道称,本次征文共收到49篇文艺作品。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6篇,鼓励奖10篇,共计23篇获奖作品。名单显示,乔某笠有12篇作品获奖,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4篇;鼓励奖6篇。其中,总编郭某栓1篇作品获二等奖;副总编熊某祥2篇作品分别获二等奖、三等奖;副主编李某雁1篇作品获一等奖;编委会成员梁某锋1篇作品获二等奖;策划武某华1篇作品获二等奖。不得不让人质疑:“自己承办的活动,自己人参加。运动员当裁判,怎么保证公平性?”

事件发生后,河南南阳市方城县“清风方城”有奖征文活动调查组10月31日凌晨发布情况说明称,经初步调查,评选环节存在问题,评选结果无效,调查处理情况将适时予以发布。

新京报评论称,虽然是县级主题有奖征文,对参赛作品、评奖标准等不宜要求太高,但组织者不能没有底线意识。“瓜田李下”毫不避嫌,把有奖征文变成“内部福利”,甚至主编一人独揽一半奖项,吃相实在太难看,文人那点斯文已荡然无存。

当然,诚如一些网友所言,县区级的有奖征文活动,往往参与者有限,评来评去,最后可能也就只能多数获奖者都是老面孔了。现实如此,却不能成为“内部福利”的正当理由。澎湃新闻对此写道,这类活动本身的存在意义和举办必要性就相当存疑了,又何必再大费周章地举办?此次征文一共只收到49篇作品,获奖的就有23篇,接近50%的获奖率,本来就显得畸高了。如果一开始就明确,最终多数都是自己人捧场,不妨干脆就搞成内部征文活动。

虽然也有报道称,该有奖征文奖金并不高,最高也就500元,12次获奖的主编大概能拿三四千块钱,但即便奖金再少,也不能没了规则。

红星新闻评论,再小的活动也该有个公正的规则,当了评委就不能参与评奖,承办了有奖征文就不能全靠自己人凑数。如果早就预料到不会有真正的参与者,只有内部人自娱自乐,这样的征文活动就没有任何开展的意义,更不应该成为公款开支的“文化项目”,甚至据此冒充“文化政绩”。一项征文活动到底能够吸引多少人参加,本身就是考察评选公信力的一个影响因素。若不把这一点放在第一位,最终就只能是参加的人越来越少,“自己人”获奖的概率越来越大,然后愈加让社会人士失去参与动力,由此恶性循环……

红星新闻还指出了另一个新闻点,本次有奖征文被冠以“清风方城”之名,由方城县纪监委、方城县文联联合主办,宗旨是“倡树良好党风政风家风,激励全县干部更加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达到风清气正”。但从实际获奖情况看,非但注定达不到风清气正的廉政宣传效果,反而不啻为一个淋漓尽致展示当地“四风”问题的“廉政实验”。

评论称,县纪监委联合主办的有奖征文活动,却让权力寻租以看得见的奇葩方式呈现。如果像有奖征文这种小事都要大搞权力寻租和形式主义,蚊子肉式的丁点好处,也不忘全往自己碗里装,其他事情又当如何呢?某种意义上,这次有奖征文活动还是有“意义”的。只不过,“意义”主要并非来自获奖作品,而是评奖背后的基层现形记。相比那些承办单位自己人凑数的获奖作品,这次征文评奖的运作过程本身,才是更具讽刺意味和宣传效果的“作品”,让人以现场直播的方式,看见了各种当场上演的丑陋。

尽管方城县文联相关负责人极力说明,这只是初评结果,还没经过主办方同意,就发到了网上,“现在正在处理。”但无论怎么解释,这都是不正常的现象,当地文联应当正确认识问题,务必纠正文化传播的意义,让“清风”之名,得以“风清气正”。

编辑 刘珂

(作者:晶报记者 伍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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