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读特记者10月23日获悉,深交所已发布了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两份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修订变更了公司名称、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两份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据悉,本次发布的零售相关业务、快递服务业务2项传统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分别针对零售行业和快递服务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特点,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行业特征与公司业务等多维度对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的披露义务进行了规范,着力提高零售及快递服务行业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快递服务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增长阶段,申通快递、圆通速递和顺丰控股等快递企业已登陆资本市场。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应每月披露快递服务业务营业收入情况,以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发展状况;针对加盟和直营模式的差异,详细披露重要加盟商的情况;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各快递服务网络节点、运输网络节点及主要运输工具情况;明确针对快递行业特殊风险风险提示要求。对于从事零售行业的上市公司,应进一步细化信息披露,对门店的经营模式、经营业态及其变化情况进行披露。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以来,深交所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找漏洞,制定和修订了股份减持、独董备案、行业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十余项。目前,深交所现行上市公司相关规则共69件,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44份和业务办理指南19份。
深市创业板已出台了广播电影电视、药品生物制品、光伏产业链、节能环保服务、互联网游戏、互联网视频、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LED产业链、医疗器械等10项新兴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主板、中小板出台了畜禽水产养殖、固体矿产资源、房地产、种业种植业、工程机械、装修装饰、土木工程建筑等7项传统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