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五)
深圳安监
2017-10-22 13:29

10月17日,安委办5个督导组按既定部署继续分赴4个区、7个街道进行督导检查,督导重点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交通路面治理,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

第一督导组前往福田区园岭街道、南园街道对7处路段路口、1家企业、1个在建工地以及1个市场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人流量控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街道要对检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及时跟进,督促辖区企业强化自查自改,加强统筹各方力量,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第三督导组前往南山区沙河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以及2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导组要求,一是被检查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隐患自查和闭环整治工作;二是区、街道安监部门要对检查出来的各项问题及时跟进,督促辖区企业强化自查自改;三是街道、交警、公安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辖区高层楼宇密集、城中村电气线路复杂和消防问题突出、工业区企业面临拆迁的特点对症下药,提高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共享单车占用消防通道,电气线路老化,三小场所违规住人,企业待搬迁阶段的思想麻痹大意问题进行整治,确保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第四督导组前往龙岗区园山街道对4处路段路口及1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街道要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力量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采取现场处理措施,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同时,要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督导组前往宝安区燕罗街道、松岗街道对9处路段路口及2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街道在特别防护期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督导组前往龙岗区龙岗街道对3处路段路口及2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督导过程中,督查组向街道提出如下建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群防群治发动各类可发动的力量增加路面人防;二是合理化安排路面力量,确保把有限的力量最大化使用起来;三是加强引导宣传,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素养,加大电动车的打击力度;四是举一反三,全面加大特别防护期安全监管力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要求街道跟进隐患整改,确保安全。

编辑 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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