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 | “酱香”零食,迷醉了谁?
王石川
2023-10-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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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附近卖的零食,怎么有“酒味”?据报道,记者在山东省济南市经二路的一家小卖部里,看到多款零食分别写着“酱香奶茶”“酱香拿铁糖”和“酱香拿铁玩具食玩”。该店负责人称,低龄孩子最喜欢包装新奇的小食品,“这些‘酱香’食品就是孩子喜欢吃的小糖果”。

一些厂家、商家的商业嗅觉着实灵敏,发现“酱香拿铁”咖啡热销就急吼吼蹭热度,迅速开发出“酱香”零食。在商言商,按说蹭热度并非不可,但是不能动歪心思,以“酱香”为噱头打孩子的主意。

从报道可知,“酱香拿铁糖”外包装上则既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配料表。这种糖是不是三无产品?如此来路不明的糖为何堂而皇之售卖,且把未成年人当成销售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那些打着酱香旗号的“酱香”零食,含酒量有多少?是否违规?如果超过标准,触犯法律,为何还能大肆销售?即便含酒量不超标,这种做法也有意无意构成了一种暗示,“有可能起到变相鼓励未成年人饮酒的不良诱导”。

“酱香”零食在校门口泛滥,令人担忧。需要追问的是,商家何以不讲“武德”赚昧心钱?进而言之,对一些无良商家,监管部门在哪里?以销售既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配料表的零食为例,最该出手的是执法部门。即便这些零食不含酒精,也没有不良暗示,仅凭其无生产日期和配料表就该受到查禁。

一定程度上说,学校附近卖的零食含有“酒味”并不可怕,怕的是商家卖也卖了,却不受规束。如今,媒体报道了此事,相信监管部门会主动为之,积极履责。但需进一步追问的是,这些问题零食是否仅仅存在于济南市经二路这家小卖部?其他地方是不是也应该查一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相关部门不妨实地检查,将问题零食铲除得一干二净,不让“酒味”沾上孩子的身。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原标题《深思 | “酱香”零食,迷醉了谁?》)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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