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灯 309期|什么才是杜绝霸凌的重点
晶报记者 伍岭
2023-09-27 08:36

这几天,相信很多人会因为山西大同双语学校四年级学生遭同学霸凌而愤恨不平。谁能想到,小小年纪竟遭受如此凌辱(被殴打、强迫舔对方生殖器、肛门等),更难想到的是,同为小学生的霸凌者(施暴者仅9岁)会做出这样恶劣的行为。你大概只能叹息,从而祈祷自己的孩子不要遭遇这一切。面对校园霸凌,我们真的无能为力吗?

事件发生后,舆论一片哗然,显示了公众的正义,以及对恶的无法忍受,促使了事件的有效发酵和进展。在大同市迅速组成由教育、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之后,依法解除了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对施暴的两名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赵某某、晋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除此之外,山西省还修订了《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原《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此次修订增加到十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十个部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条例》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欺凌防范,提出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预防性侵害和性骚扰工作制度、家校联系制度;强化弱势群体特别保护,提高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水平等内容,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们不得不承认,山西的积极应对是有成效的。但面对校园霸凌,我们依然无法坦然,依然无法对事后处理感到宽慰,因为可能还有许多霸凌事件正在发生,只是孩子们痛而沉默;只是家庭教育仍在缺失;只是学校监管依旧不力。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谴责和惋惜,更需要深入思考其背后的原因,并积极寻求解决之道。

缺失,是我们能够认识并经常提及的词,那么什么是缺失?社会责任的不到位,家庭与学校关爱的淡漠,都称为缺失。而这必将造成一些孩子对他人尊重和关爱的忽视。霸凌是否缘于此,我们要深入探讨,但“缺失”是不能继续被“缺失”的问题。

缺失也必会造成心理的扭曲。霸凌者往往是内心自卑、缺乏自信的人,通过欺凌他人来获得一种虚假的优越感。而受害者则承受着巨大的心理恐惧,甚至可能导致长期的心理创伤。我们要重视的一点,就是长期的,或者是一辈子的心理伤痛,无论是被霸凌者,还是霸凌者,都将是终生伤害。

我一直认为,家庭教育是解决校园霸凌问题的关键。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父母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同理心和尊重他人的意识,教育他们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同时,学校和社会也应该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指导,形成家校社会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我们也需要建立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来应对校园霸凌。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应该形成合力,共同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校园霸凌的监管和惩治。同时,媒体也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报道和宣传,引导公众关注校园霸凌问题,推动社会舆论的形成,形成对霸凌行为的普遍谴责。这一次能够如此快速应对,除了公众的愤怒,更彰显了群体的正义呼声。我们乐见于此,但更加乐见校园的风清气正。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只是手段,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才是杜绝霸凌的重点。

霸凌,是一种由多种因素堆积起来的恶,它可以被称为“平庸之恶”,即对善的漠视和对恶的默许。在校园里,在整个社会中,平庸之恶无处不在,但我们急切地希望,每个人都应在反思中认识恶,在改变中理解善意。

编辑 刘珂

(作者:晶报记者 伍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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