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1条举措”持续激发消费潜力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亚男 邹媛
2023-09-15 22:38
收录于专题:飞阅深圳 | 专题

老旧汽车换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万元、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发放1000万元“文惠券红包”、发放港澳游客专属旅游消费券、打造10个以上港人旅游消费服务示范街区……9月15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围绕优化消费环境、鼓励汽车消费、支持住房消费、壮大服务消费、便利港人消费等五大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涉及多个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以此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

营造优质消费环境,提升市场活跃度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扩大社会消费的重要支撑。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将“优化消费环境”放在首位,聚焦规范居民水电气价格管理、活跃提升商圈经济、维护消费市场秩序等,提出系列针对性举措,不断增强消费能力,打造多元消费新场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深圳部分城中村存在房东水电燃气乱加价的行为,提高了城中村居民生活成本,限制了消费能力。《若干措施》提出,要规范居民水电气价格管理,加快《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落地实施,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加强对民用水电燃气价格监管执法,精准打击违法加价行为,降低居民生活成本。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规范房东等代收费人的行为,明确禁止违法加价,乱加价行为最高罚款达20万元。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制定加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实施方案,在盐田区开展规范城中村水电燃气代收费专项治理行动试点,并同步起草城中村水电燃气价格管理执法指引,确保《若干规定》落地落实。

商圈是促进流通创新、培育新兴消费的载体。围绕活跃提升商圈经济,《若干措施》提出,要扩大高品质消费项目供给,全力加快罗湖核心、福田中心等商圈建设,鼓励重大商业项目举办开业庆典活动,结合商圈特色打造活动IP,引导对接首店、旗舰店、新概念店进驻,支持举办公共文化活动、购物节主场活动。繁荣夜间消费,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加快欢乐海岸街区、深业上城街区等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

与此同时,深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市场秩序,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若干措施》提出,要实施全域放心消费行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缺斤少两、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依托“12345市长热线”“民意速办”等渠道推动消费纠纷投诉快接快办快结;联合餐饮外卖平台推出“明厨亮灶”专区,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街”和街区“食品安全工作站”。

稳定大宗消费,持续释放新能源车消费潜能

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既是拉动消费增长的主引擎,也是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的主战场。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在促进汽车、住房消费方面“浓墨重彩”,共提出了9条具体举措。

汽车是促进大宗消费的“重头戏”,对于筑牢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具有重大意义。聚焦鼓励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提出了6条措施,包括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支持二手车交易和出口、加快建设“超充之城”、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升级,其中多项举措与新能源车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深圳将对提前报废或迁出“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小汽车并于年底前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的,给予最高10000元补贴,且可与省、市、区其他补贴政策叠加享受;而在二手车交易和出口上,深圳将对二手车经销企业按照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并组织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推动全市车管所和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均可受理二手车转让过户和转让待出口业务。

住房消费关系居民福祉,也事关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以及智能家居推广等角度,提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推动新建住房全屋智能应用、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举措。

记者注意到,针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若干措施》明确,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多子女家庭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壮大服务消费,力促港人消费“扩容拓圈”

服务消费是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力量。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中,将壮大服务消费作为政策另一大发力点,提出了共6条具体举措,涉及数字消费、餐饮消费、文体消费、旅游消费、会展消费、健康消费等多个领域,并拿出“真金白银”深挖消费潜能,持续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不断丰富餐饮消费体验。《若干措施》提出,举办“深圳美食节” “深港跨境美食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传统特色美食街区焕新发展,擦亮老字号招牌,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餐饮企业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积极扩大文体消费规模。深圳要发放1000万元“文惠券红包”和5万个零门槛数字人民币红包,鼓励文体娱乐消费,增加文艺演出活动供给,完善“i深圳”体育场馆一键预约平台功能,推动全市各类学校运动场地“开放共享、一键预约”覆盖率提升到50%以上,全年发放6000万元体育场地使用消费券。

不断激发旅游消费活力。深圳将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对组织来深过夜游的旅行社,按照每人每夜最高100元(每人最多补贴3晚)的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深化对口地区旅游合作,推动开通、加密更多直飞航线,安排500万元市财政资金,对策划提供优质定制旅游线路和产品的深圳专线旅行社给予一定补贴。

港人来深消费已成为“新潮流”。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特别提出“一揽子”便利港人消费的举措,包括面向港澳游客加强宣传推介,优化港澳游客消费服务,完善跨境支付环境等,用“硬举措+软服务”进一步提升港人消费体验,促进港人在深消费“扩容拓圈”。

按照《若干措施》,深圳鼓励全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娱、景区等经营商户面向持“回乡证”的港澳居民推出注册、预约、查验、积分等服务,提供便利港澳游客阅读使用的菜单页面和操作指南,提升在线系统对港澳证件的识别度和匹配度,将在全市打造10个以上港人旅游消费服务示范街区。同时,提升数字人民币账户与八达通等港澳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互通水平,扩大跨境电子钱包在深圳使用范围。

(原标题《深圳“21条举措”持续激发消费潜力》)

见习编辑 薛锦瑜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关越 三审 刘琨亚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亚男 邹媛)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