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平安天网”治超非现场执法 10月20日全面实施

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交综
2017-10-18 18:28
摘要

10月18日,读特记者随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到广珠西中山西收费站现场监督检查,详细了解了我省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况。据悉,广东将于10月20日起,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10月18日,读特记者随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到广珠西中山西收费站现场监督检查,详细了解了我省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况。据悉,广东将于10月20日起,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自2017年4月20日在广州、佛山、珠海等8市38条高速公路收费站试点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以来,我省高速公路治超“平安天网”得到有力的巩固,超限货车同比下降71.1%,货车超限率下降74.1%,发出违法告知书165206份。

10月20日起,我省103条高速公路、83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同步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非法超限车辆将实施“一超四罚”,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阻截劝返、省际超限检测站24小时现场执法,我省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路网的治超体系基本形成。

所谓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就是运用互联网技术,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远程采集数据,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进行违法发现,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事后处罚。

在前期,高速公路收费站首先通过货车称重检测、视频抓拍和车辆识别等设备,对超限货车进行识别和数据采集,然后由高速公路收费员发放《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并将违法数据实时上传至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

为了确保数据准确,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会在系统校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筛选有效信息,对取证数据进行二次确认,并由执法人员转入立案程序。之后,违法当事人便可通过微信查询等方式,了解到驾驶车辆的违法记录,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窗口接受处理。

为了加强执法力度,我省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违法超限车辆在收到《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后未接受调查处理的,交通执法机构将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理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各治超站点结合路面执法对其进行重点布控,严格依法处理。

截至9月30日,试点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车辆同比增长22.5%,超限货车从342.6万辆次下降至98.9万辆次,减少243.7万辆次,同比下降71.1%,货车超限率下降74.1%,发出违法告知书165206份。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顺潮表示,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交通集团等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在人员培训、设备升级、宣传策划等方面加强了协调协作,并就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共同商议,统一规范流程,强化信息互通,将执法部门的综合执法优势与高速公路公司的高科技取证优势结合,形成新的“治超合力”。

在硬件方面,中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陆续投入数百万元,将原有的执法监控中心升级改造为中山市交通执法指挥中心,拥有6组42路大型多功能组合显示屏,初步具备24小时综合指挥监测功能,为治超非现场执法创造了良好的设备条件。

针对试点期间车主反映较多的称重设备误差问题,省交通集团着力推广静态全称台计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将原有的误差率为2.5%的五级称逐步替换成误差率为0.5%的一级称,进一步提升出口称重的精准度。

在软件方面,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优化,系统响应时间从8秒/次提速至1.8秒/次,性能提升超4倍;计重收费系统每60分钟做一次数据的集中处理,违法数据由车道传送到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约为80分钟,确保系统稳定、数据准确。此外,开通“广东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进行超限行驶记录查询功能,该公众号目前的关注量已达到了1.5万。

【读特新闻+】

治超非,即“治理超载非现场”执法,是公路治超从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执法的一个有益尝试,是现有治超手段的有效补充。

编辑 张颖

监审 韩绍俊

(作者: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交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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