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买优惠票乘车被拒:情理不通,法理不容!
读特新闻评论员 晓孔 文/剪辑
2023-09-0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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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兴安盟一位残疾退役军人坐车买优惠票,上车后被要求补票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并引起热议。

视频中,乘车的残疾退役军人,已在车站窗口凭证件购买了半价优惠票,但在乘车过程中,工作人员并不认可这张成年人的半价票,坚持要求“补差价”,否则自己“有权利不拉”。僵持之下,残疾退役军人还是下车了。在二人交涉过程中,退役军人已多次向乘务员表明自己凭证件正常购买车票,并且正常享受国家给予退役军人的补贴。对此乘务员非但不予认可,且沟通态度十分强硬,并称视频中的退役军人是在“耍无赖”。

9月3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就该事件回应称:已立案调查。9月4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通报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组织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兰浩特直属大队对涉事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涉事车辆蒙F22637客运班车停运七天;对涉事企业乌兰浩特金鹿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对蒙F22637客运班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扣分处理,涉事企业对涉事乘务员何某某予以辞退,责成何某某向陈先生真诚道歉。

图源: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官网

我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并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其第53条更是载明,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此次涉事客运班车乘务员拒绝执行退役军人优待政策的行为已然违法,侵犯了残疾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退伍军人享受国家各项抚恤优待,社会各界需要给予尊重和关爱。此次事件中的客运乘务员为营运私利,非但没有给予退伍军人应有的尊重反而出言讥讽,令人愤慨寒心。作为一名乘务员,与乘客沟通态度过于霸道强硬,有失公共交通服务人员应有的礼仪与道德水准;鉴于乘客的退伍军人身份,乘务员未将相关法规政策牢记于心,执行到位,极大损害了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关爱退伍军人,这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付诸实践来履行。事件中这名退伍军人获得了权益维护,但在看不见的地方,这类公然漠视退伍军人合法优待权益的事件又有多少?相关部门亟需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执行力度,让退伍军人能够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让他们曾经无畏的付出和牺牲能够得到理应的回报。

见习编辑 孔盼成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徐雅乔 三审 田语壮

(作者:读特新闻评论员 晓孔 文/剪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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