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称,自2023年9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将调整中国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关于调整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自2023年9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将调整中国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具体内容为:
一、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10元。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30元/人,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50元/人。实际收取金额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二、2023年9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3年9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三、国际客票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