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称“执法办”)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办学”专项执法行动,由执法办、综合治理办(网格)、市场监督局公明所、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的“四人小组”联合公共服务办、应急管理办(消安)等部门共同参与执法行动,规范辖区培训机构和托管中心办学行为,消除相关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家长权益。
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据悉,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公明街道非法办学行为进行排查及查处整治,对于具备办学资质的非法办学机构,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并督促尽快到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合法手续;对于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无证办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执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公明街道检查辖区内非法办学共计59次,整治机构6家,公明执法办将继续梳理完善辖区校(幼)园周边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中心排查汇总表,及时掌握辖区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规范辖区培训机构和托管中心办学行为。
编辑 刘思凡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