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好再开车!深圳交警严查疲劳驾驶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23-08-10 18:32

近期,华东中南区域联合整治行动进行中,13省(区、市)公安交管部门围绕超员载客、非法改装、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深圳交警紧盯疲劳驾驶整治不放松,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安排勤务,以严查、严管、严控的方式,加大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8月10日,交警公布了两起疲劳驾驶事故案例。6月28日0时36分许,周某驾驶小汽车在宝安区新安二路行驶时,因疲劳驾驶导致汽车与路中隔离栏发生碰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7月11日4时1分许,李某驾驶小汽车在宝安区凤塘大道行驶时,因疲劳驾驶导致汽车与路中隔离栏发生碰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此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之后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开车,尤其是凌晨时段;长途驾车出行,尽量找一名搭档,轮流驾驶。

(原标题《休息好后再开车上路,交警严查疲劳驾驶》)

编辑 秦涵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关越 三审 刘思敏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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