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一段郑州大学设计院领导与员工争执的录音在网上热传。录音中,一名男性员工要求周末按照劳动法正常休息,但一位女性领导表示拒绝,并声称可以休息,但威胁会进一步给他降薪。
网传郑州大学设计院录音内容:一位员工表示周末想休息,“明个、后个我休息了”。主任表示“不允许,大家都要来加班。”员工拿出劳动法,表示法律规定自己可以休息,主任表示“你给我讲劳动法是吧?那你去人力资源告我吧。”
紧接着,男员工称,“明天来可以,给加班费,《劳动法》上明文规定给加班费”。女领导则反问,“你休息的时候我扣过你工资没?”并声称他可以休息,但是会进一步降薪。
录音末,女领导发现男员工在录音,便抢夺手机,“哎,你为啥抢我手机”,并质问“为何录音”,要求其将录音删除。
8月6日,郑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回应称,有负责的老师在联系了解,跟进处理,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加班有偿,理所应当
据悉,郑州市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用工的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条例首次明确表示加班工资基数标准。
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将加班工资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二)双方虽有约定,但约定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三)双方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加班当月前十二个月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实际工作时间未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实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四)无法确定劳动者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截图
郑大设计院,涉事领导有权降薪吗?
资料显示,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隶属于郑州大学,诞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是一所以建筑工程设计为主导,集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设计研究院。
设计院主要负责根据地产开发商和政府的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工作,提供符合业主审美、成本和安全需求的图纸。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公众号截图
读特融媒体记者采访到一位深圳某设计院离职人员陈先生,他表示郑大设计院虽然挂靠郑州大学,但并非是事业单位。经过上世纪90年代的改革,原为事业单位的设计院已经基本改制为企业,需要投标才能竞得项目。尽管股权与郑大有关,但是实际运营可能关系不大。
他称,建筑行业前几年大量扩张,目前市场上供大于求,很多设计院为了拿到工程不惜一切代价地降低底线,甚至出现零设计费中标项目的情况。在这种背景下,降薪裁员是行业的必选项。
设计院的薪资构成是“基本工资+年底项目提成”,一般来说,项目提成占整体收入的20%-50%。他表示,在设计院系统,录音中的领导有权影响当事人薪资,即使基本工资已经降无可降,直系领导也可以在项目提成里进行降薪。
建筑设计行业,加班是常态?
陈先生表示,该事件在行业圈子里并未引起过多关注,他称类似的事情发生太多了。
他也曾有过无偿加班的经历,甚至是通宵工作也没有补偿。过去,行业高速发展期,这种加班费会在年底,根据工作量和贡献度,转化为项目提成分发给员工。如今行业下行,但是加班规则却成为行业共识,无论是否有合理的项目提成,员工都被要求“无偿加班”。
部分网友评论
他选择从设计院离职,转换赛道,原因之一就是性价比极低的加班极大耗费了精力。
此外,他还悲观地表示,按目前的政策和市场,行业内被洗牌出去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资料来源:极目新闻、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
见习编辑 丁琳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颖 三审 田语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