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4日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深圳正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
市司法局方面介绍,社会各界可根据深圳的立法权限,特别是围绕中央有关意见的贯彻落实,为深圳在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率先形成共建共享共治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建议人请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有关上位法依据、通过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并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0年9月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liujx@sf.sz.gov.cn,或邮寄信函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901(邮编:518000),亦可传真(号码:83053801)反馈至市司法局。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李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