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政观察 | 3个月大调研后,深圳市政协给出26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建议
深政观察
2020-08-12 00:13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假设深圳就是疫情主战场,按照先行示范区要求,如何打造全球一流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带着这一问题,今年3月,深圳市政协启动了“深圳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大调研。全面调研和评估深圳当前的应对经验和存在问题,学习借鉴国内外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先进做法,从而提出健全深圳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小政获悉,本次调研历时3个多月,发动了31名市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分为预防控制小组、医疗救治小组和综合防控小组三个专题调研组,分别围绕预防控制、医疗救治、联防联控和物资保障等相关内容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底,调研组组织了预防控制小组、医疗救治小组、综合防控小组、疫情防控专题、集中隔离专题、疾病预防控制专题、社区联防联控专题等30场座谈会,分别赴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创委、市公安局、市疾控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市直单位以及南山区、福田区、龙岗区、宝安区等区调研,并函请市相关部门以及上海、杭州等市提供书面材料。

在参阅超过340万字的防疫工作情况介绍、政策措施、委员提案、22篇调研组成员报告及文献资料基础上,深圳市政协调研组形成了长达6万多字的《健全深圳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专题调研报告》和多份相关报告。

报告提到,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海陆空铁口岸最多、外来人口高度聚集且流动性大的特大型城市,一旦出现公共卫生危机,不仅对全市,对粤港澳大湾区、全国乃至国际社会都将产生严重影响。

调研组认为,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深圳举全市之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成效,防疫工作取得了多个全球、全国和全省“第一”,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传染病》刊文,将深圳作为超大型城市防控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充分肯定深圳的防控措施和防疫成效;世界卫生组织实地考察后,充分肯定并向国际社会推荐深圳的救治经验与模式。

着眼于建设全球一流公卫应急管理体系,有效应对未知传染病,助力深圳发挥“先行示范”作用,调研组在报告中提出了明确指挥架构,优化顶层设计、细化操作指引,完善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为主,夯实公卫根基、加强监测研判,提升预警功能、统筹医疗资源,增强救治能力、重视基层投入,健全联防联控、加强科研攻关,创新科技支撑、推动数据共享,增强信息效能、规范物资储备,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地方法规,推进依法防控10个方面的26条具体建议。

小政梳理发现,这些建议有不少亮点,如出台“拿来基本能用”的应急预案、推行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成立市级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让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人才按规定享受人才安居优惠待遇等。

此外,还有几条建议引起小政关注:

1、大型公共设施规划建设考虑叠加公共卫生方舱医院

在今年的疫情防控中,方舱医院极大缓解了医疗救治基础设施不足的难题。为此,调研组建议,建立传染病医学隔离观察设施储备信息库,形成公共设施应急转换机制。梳理酒店、体育馆等资源,建议大型公共设施规划建设考虑叠加公共卫生方舱医院应急功能。

同时,要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基金与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中的使用,完善医保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异地即时结算制度,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

东西湖武汉客厅方舱医院

2、推动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在深设立分中心

小政了解到,深圳科技力量在深圳乃至全国的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调研组调研发现,在疫情期间,深圳在加强科研攻关、创新科技支撑方面,受到了不少制约,比如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研发方面,今年2月以来, 深圳有超过40家单位在研新冠肺炎快速检测产品,其中,新产业生物、亚能生物、亚辉龙生物、迈瑞医疗、天深医疗、锦瑞生物等陆续宣布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研发成功并可量产,但截至7月20日,据国家药监局官网系统数据,国内共计19家企业取得新冠病毒核酸类检测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中仅有1家深圳企业;17家企业取得抗体类检测试剂注册证,没有深圳企业。

究其原因,一是深圳不具备向国家药监局推荐资格,在组织报送国家药监局应急审批的快速检测产品时,药监部门没有直接推荐权限,各科研主体研发的新产品无法进入快速通道上报审批,影响了新产品有关资质获批进程。二是对高传染性疾病相关的检测、治疗及疫苗等产品研发,企业自行组织临床试验十分困难。

对此,调研组建议,积极推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药品审评中心在深圳设立分中心,为深圳广大医疗器械和药品企业产品研发搭建平台。与此同时,建议深圳协调上级部门开通企业申报抗疫产品监管审批的绿色通道,协助相关抗疫企业加快抗疫新产品的审批报批进程。扩大提供生物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对接临床医疗资源、检测机构验证的通道,相关产品对接下游应用端推广,加速产品上市。

此外,调研组还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应急生物医药企业名录”,形成突发疫情下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公卫机构快速响应的协同作战机制。

3、用好大数据,防止隐私泄露造成次生灾害

疫情期间,大数据的应用为深圳的疫情防控立下了汗马功劳。

调研组建议加强政府大数据建设顶层设计,固化疫情期间数据共享机制,避免大数据建设的碎片化、孤岛化,提高城市大数据建设的质量。

同时,调研组发现,现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法规对收集、披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实施主体、适用条件、信息范围以及如何平衡公民隐私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仍有待完善。

调研组认为应加快出台法规保证公共数据安全。建议在《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制订中,明确数据的资产地位,制定促进深圳数据共享开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同时,出台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细则,确保数据在安全前提下使用和分析,保障国家、组织和个人的数据安全。强化各层级数据保管者的法律义务,防止隐私泄露造成次生灾害。

【撰文】周元春

【图片】视觉中国、读特

编辑 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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